巴南区市政设施(2024)022号-续1
序号 | 〔2024〕022-续1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25906144E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 | ||
事业单位证书 | ||
社会组织登记 | ||
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豆保信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
自然人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巴南区市政设施(2024)022号-续1 | |
建设单位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施工单位 | 重庆度能实业有限公司 | |
行政许可类型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
设定依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 |
行政类别 | 许可 | |
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许可证 | |
许可内容(项目名称、项目所在路段或区域、占道位置、占道面积等) | 该单位因新建重庆至黔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配套工程,需在南泉街道华林路与凤林路交叉路口占道施工挖掘沥青路面车行道25m×1m=㎡,占用25m×3m=75㎡。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年10月17日 | |
占用(挖掘)起止日期 | 起:2024年10月19日 | |
止:2024年11月7日 | ||
行政许可机关 |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 |
行政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001130093076077 |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00113009307164P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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