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6077/2023-00041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城管发〔2023〕27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城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9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2 |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区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巴南城管发〔2023〕27号
局属各科室、队所,区固废公司、渝南自来水公司、市固废运输公司界石垃圾中转站、北控耐德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现将《全区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局属各科室、队所、各企业严格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王旭,联系方式:66228091)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总体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在全区城市管理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各单位、企业主体责任,以“控较大事故、防较大灾害、压减一般事故”为目标,聚焦市政道路、桥隧、照明设施、园林绿化、公园广场、广告店招店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化粪池、垃圾收运、供水设施等重点领域、关键部位,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严格实施“一案一策”清单化整治,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发生,切实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聚焦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围绕“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开展九个方面的集中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一)安全监管责任强化行动。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各单位、企业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树牢红线意识。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升领导干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的“红线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区城市管理局将定期听取各队所、各企业专项行动情况汇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班子成员推动分管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期间,各队所、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检查或专题调度,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3.强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通过标语海报、宣传视频、群众活动、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在主流媒体上开设专题栏目,每月宣传一次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曝光一次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和社会匿名举报,着力提升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强化工作保障。督促监管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要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帮扶。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应急管理专职人员,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提升基层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严格考核奖惩。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管控谁负责”,建立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区城市管理局将把专项行动作为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排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特别是对风险隐患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严格进行约谈通报、末位发言和惩戒考核。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行动。
企业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市政绿化安全科及相关下属单位要督促本行业的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法定职责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日周月”隐患排查机制,科学制定“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化管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双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和落实整改情况,要按分级属地原则向监管部门及时报告。要深刻汲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类似事故隐患。
2.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检查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奖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3.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供水、垃圾收运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服务外包企业要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加强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控。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组织规范编制各类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严格审核审批,并组织对技术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
4.深化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组织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两单两卡”培训范畴,将“两单两卡”掌握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5.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行动。
各单位要加强管理领域的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按照属地属事原则,指导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分类制定个体经营者安全风险明白卡,指导并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学习借鉴“码上安全”等方式,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小微企业监管效能。
2.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安全专家为小微企业提供重点检查、安全评估、技术咨询和安全培训,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安全难题。分行业创建一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示范标兵并适时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综合采取“改、搬、关”措施,努力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存在一般安全问题的小微企业,要加快实施标准化改造和达标升级,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对通过搬迁整治后能够实现安全环保健康发展的小微企业,要积极引导其搬迁进入产业园区发展。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微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四)安全监管盲区薄弱消除行动。
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消除监管盲区。落实城市道路桥隧结构设施、化粪池、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城市公园广场、照明设施、市容环卫设施、广告店招、供水设施、垃圾收运等重要部位安全监管责任,采取清单化、事项化的方式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五)精准严格执法行动。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要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五项工作。
1.明确排查整治任务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要结合事故教训,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排查整治宣传解读,确保本行业领域各企业、各单位应知尽知。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今年6月底前,对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素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要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显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不严格、排查整治不力的,局督察组要进行督办,并报区安委办。
5.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提高执法质量,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全面排查城市管理领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情况及监管企业、服务企业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情况。
(六)“深查实改保安全”专项行动。
扎实开展“深查实改保安全”专项行动,“查全、查实、查准”隐患,“立改、真改、彻改”隐患,切实扭转事故高发频发势头,推动我区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1.企业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参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清单》《第三方管理和危险作业重点排查清单》编写本企业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发现重大隐患的要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和属地镇街报告。
2.各队所要负责督促本行业领域规上、限上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复核规上、限上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加强对镇街、区属国有公司业务指导,及时处置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反映的问题,需提请区安委会研究解决的,要及时报区城市管理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9+N”专项整治,集中治理一批“两重大一突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事件。
(七)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
扎实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切实有效管控火灾风险,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遗留问题大起底。对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等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重点起底重点消防单位未通过消防验收,违章改扩建,地下车库违规改建为超市、库房等情形。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2.消防设施大排查。对防灭火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林区设施火患等问题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实施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
3.突出问题大执法。对违规生产经营、占堵“生命通道”、停车场违规改变使用性质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除障、查违”行为,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类障碍物。
(八)“五大作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紧盯违规检维修、委外作业、有限空间、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五大作业”薄弱环节,深刻汲取近期市内外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明确整治重点。对“五大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聚焦“不审查乱发包、没协议不定责、不交底不指导、不检查不监护、不报备不考核”等方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各单位、企业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
2.强化资质审查。督促企业严格“五大作业”资质审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3.加强过程管控。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完成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后方可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不得以包代管、一委了之。
(九)问题清单督查检查行动。
结合“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督查,落实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推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查排查走过场。局督查组要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督查检查,按照“自查不处、他查严处,真改不罚、假改严罚”的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隐患主动排查、主动报告、主动整改,防止典型问题“一地重发、异地重发”与重大风险蔓延扩散。
2.查整改不作为。局督查组要对“全量库”和“蓄水池”问题的整改质量开展抽查核查;对“清单库”问题,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核查相结合方式开展问题整改质量验收。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纳入警示榜或实施“开小灶”整顿提升,将问题整改成效显著的纳入“示范榜”学习借鉴。
3查责任不落实。局督查组要通过专项巡查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检查各单位、企业责任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履职形式化、表面化的,严格实行督查督办、通报约谈、警示曝光、追责问责。
三、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各单位、企业要按照阶段工作重点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本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并根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细化重点检查事项。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任务、明确责任。
(二)集中排查(2023年8月底前)。对照专项行动内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进度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三)重点整治(2023年11月底前)。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建章立制(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三项机制
(一)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各队所、各企业要及时梳理企业报送、执法检查发现、上级交办、群众举报的隐患形成台账,发现重大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原则需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立即报区城市管理局,收集汇总后上报区安委办。
(二)督办、通报批评和约谈机制。对存在事故阶段性高发、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不力、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况的单位由局督察组进行督办。对存在瞒报、谎报或迟报事故、安全生产重大部署不落实、重大隐患逾期未督促整改到位等情况的单位下发通报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并上报区安委办,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致使发生一般事故、重大敏感时期发生一般事故、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事故等情况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开展约谈;对生产安全事故超序时进度、发生事故未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等单位负责人由开展约谈。
(三)事故举一反三整改机制。各队所、各企业每月组织风险研判会,学习区安委会通报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每半年组织典型事故警示案例分析会,学习由区安委会编制梳理的近期市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及我区典型案例汇编材料,深刻剖析事故原因、经过和结果,提出举一反三防范措施。区外发生典型事故,同行业单位、同类型的单位、企业应立即开展举一反三工作,15日内向局市政绿化安全科报送工作情况。区内发生事故后,各队所、企业应在5日内筹备召开事故现场会,组织同类型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应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向局市政绿化安全科报送事故举一反三工作情况,由局市政绿化安全科牵头对事故整改工作进行核查;同时应将事故企业纳入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依法加大监管频次。
各队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直接抓,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实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局督查室要严格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曝光、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单位、企业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月度调度表附后),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请各队所、各企业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8月10日、11月1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至局市政绿化安全科,同时从5月开始每月22日前向局市政绿化安全科报送月度调度表(见附件)。
附件: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月度调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