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6077/2023-00042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城管发〔2023〕28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城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9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2 |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区城市管理领域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巴南城管发〔2023〕28号
局属各科室、队所,区固废公司、渝南自来水公司、市固废运输公司界石垃圾中转站、北控耐德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现将《全区城市管理领域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持续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和氛围。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王旭;联系电话15826067119)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城市管理领域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关于印发全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巴南安委〔2023〕11号)文件要求,深刻汲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全区城市管理领域火灾防控“除险清患”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执法检查,推动数字赋能,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城市管理领域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聚焦“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目标,统筹形成“1+2+N”的火灾防治工作机制,摸清火灾重大隐患存量、严控增量,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整体提升城市管理领域火灾防治水平。
(二)主要目标。认真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统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从2023年5月至12月底,扎实推进“遗留问题大起底、设施设备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安全素养大宣教、应急救援大演练、数字赋能大提升、队伍能力大建设”共七方面重点任务。聚焦“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目标,统筹形成“1+2+N”的火灾防治工作机制,摸清火灾重大隐患存量、严控增量,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整体提升城乡和森林火灾防治水平。全年城乡火灾起数、亡人数均同比下降5%,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
二、强化统筹
成立巴南区城市管理局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吴平任组长,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王立、李江宁、周伟、区城管执法支队队长彭志全、区园林所所长张波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市政绿化安全科,负责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强力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科室、队所、企业按照任务内容,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工作实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逐级分解任务、逐一压实责任、逐项明确进度。
三、重点范围
各单位办公场所、城市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停车场、库房等生产经营场所,铜锣山巴南段等林业重点区域、部位。
四、重点任务
(一)聚焦遗留问题,开展大起底。
1.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对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以“事要解决”为标准,梳理制定问题清单,组织开展现场办公,“一事一议”出台政策措施,完善设施设备和消防验收手续,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且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责任单位:各队所、各企业)
2.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对违规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的行为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整治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以及将地下车库改建为超市、库房、市场等情形,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责任单位:各队所、各企业)
(二)聚焦消防设施,开展大排查。
1.防灭火设施。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责任单位:各队所、各企业)
2.安全疏散设施。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责任单位:各队所、各企业)
3.防火分隔设施。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破坏建筑防火分隔。(责任单位:各队所、各企业)
4.林区主要火患。对城区园林绿化开展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园林绿化景观的行为;区园林所要加强铜锣山巴南段的排查。(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支队、区园林所)
(三)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大执法。
1.违规用火用电。电器线路敷设、照明灯具安装、大功率电器使用不符合规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充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责任单位:各队所、各企业)
2.违规动火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未落实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确专人看护。(责任单位:各队所、各企业)
3.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责任单位:各队所、各企业)
4.违规生产经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在同一空间内;自动消防设施未落实维护保养。(责任单位:各队所、各企业)
5.占堵“生命通道”。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除障、查违”行为,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类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使用“飞线”在楼道停放充电。(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支队)
6.户外违规用火行为。在森林防火期且处于防火区内,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烟、燃放孔明灯、烧蜂驱兽、小孩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烧荒积肥、烧木炭、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违规焚烧疫木以及未经批准的开山爆破、切割、电焊等生产性用火);城市建成区的城市公园、城市道路等区域,在非指定区域内焚烧树叶、垃圾。(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支队、区园林所、区公园所)
(四)聚焦安全素养,开展大宣教。
1.媒体宣传。每月在各级主流媒体刊发工作动态不少于2次;每周通过公众号、短信、抖音等方式推送防火安全提示不少于1次,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开展典型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以案说法、以案明责。(责任单位:各队所、各企业)
2.入户宣讲。开展防范火灾宣传,大力宣传“文明用火、安全用电、家庭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识,提升公众防火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队所、各企业)
3.多形式宣传。完善升级各地“消防安全主题公园”,依托小区“小广播”开展消防提示警示宣传;利用公园广场户外大屏、固定宣传栏、公共显示牌等,高频次播放防火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各队所、各企业)
(五)聚焦应急救援,进行大演练。
各单位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同时要定期对职工、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队所、各企业)
(六)聚焦数字赋能,进行大提升。
加快推进“智慧应急”平台建设、智慧消防平台建设、物联感知终端建设,配合完成火灾风险监测数据,整合城市管理领域数据,逐步补齐感知设备,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研判,形成“火灾感知一张网”。(责任单位:各队所、各企业)
(七)聚焦队伍能力,进行大建设。
配合森林防火相关部门,组织应急供水车交付现场调度使用,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区环卫处)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分自查自改、排查促改、执法督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5月25日前)。各队所、各企业在5月23日前完成自查自改,不能立查立改的主动向区城市管理局报告。各队所、各企业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制定本行业领域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措施,打表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二)排查促改阶段(2023年8月25日前)。各队所、各企业要完成全面执法排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责任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务实推进排查整治。
(三)执法督改阶段(2023年11月25日前)。按照“遗留问题不遮掩、发现问题不回避,整改问题不遗漏”要求,完成整改销号。整改期间,要依据风险等级、整改难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形成风险隐患整治台账清单。对问题复杂、短时间难以整改的,由本单位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制定延期整改方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25日前)。各队所、各企业完成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后,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队所、各企业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和森林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主题教育学习内容,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队所、各企业要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排查,对排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整改,对问题复杂、短时间难以整改的,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制定延期整改方案。区城管执法支队统筹整合工作力量,严厉打击占用“生命通道”和违规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的行为,从严从快、立查立处,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督查考核。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原则,自5月起,局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开展督查检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引发安全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从5月起,请各单位每月23日前向市政绿化安全科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全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
附件:《全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