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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
前言

为满足企业群众联系政府部门和村(社区)的现实需求,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门户网站创新开设“巴实通”专栏,在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和镇街机构职能信息基础上,新增公开全区313个村(社区)和289个区政府工作部门下属单位的基础信息,功能上实现所有办公地址一键导航、办公电话一键拨号,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咨询找不到人、找不到门等问题。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龙德路6号

    联系电话:023-66222562

    政府网站:http://www.cqbn.gov.cn/bmjz/bm/czj/

  •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区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方面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制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运用财税经济杠杆,对全区的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调控;依据国家财税法律法规或授权,组织起草财税法规及条例在我区的贯彻意见。

    (三)负责管理全区财政收支;依据《预算法》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决算,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全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

    (四)负责管理和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社会保障资金、罚没收入、专项收入(不含教育附加收入)等非税收入;统一管理财政票据。

    (五)负责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和财政承担的经济发展支出;管理分配各种专项资金;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

    (六)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产权登记和股权管理;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

    (七)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出资人权利,维护出资人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负责监管区属投融资公司和园区公司,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九)负责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和监督管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全区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

    (十二)负责财政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巴南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督促检查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局机关公务活动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统战、法制、财务、网络與情、文印、信访、档案、安全、后勤保障工作;拟草有关报告和文件,统筹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和宣传信息工作,参与有关财政经济改革的研究和政策的制定。

        巴南区财政局党建办。负责系统内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考核、任免、奖惩、调配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效能建设、群团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具体工作。

        巴南区财政局预算科。拟订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汇总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公开区级部门预算;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研究财政资金分配政策和财政收支平衡的政策措施,提出增收节支的建议,拟订财力综合平衡方案;研究提出税收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按照税法规定提出税收政策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协调处理税收征管和协税护税事宜;负责市对区、区对镇街财政结算工作和镇街决算工作;拟订区级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负责预备费的管理;负责全区“三公”经费的管控工作和全区公务用车购买经费审批工作;负责联系镇街、税务、部队;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专项收入及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的欠费追缴;负责统一管理非税收入票据。

        巴南区财政局国库科。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及财政收支报表工作;推行区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和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汇总区级和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牵头组织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负责罚没收入和罚没财物管理工作;负责银行存款、资源和财政资金的统筹调度,办理财政资金收支结算划拨;负责全区统发工资管理工作;管理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及会计核算,负责非税、社保等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的审批、监管;负责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汇总区级和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综合财务报告;负责财政供养决算;负责联系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牵头审计、巡视巡察等专项工作。

        巴南区财政局行财科。负责联系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旅、体育等部门;负责联系部门的财务管理、预决算及追加(减)有关工作;管理联系部门的运行经费及各种专项资金,并追踪问效;对联系部门财务运行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参与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拟定行政性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改革和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巴南区财政局农业科。负责联系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负责联系部门的财务管理、预决算及追加(减)有关工作;管理联系部门的运行经费及各种专项资金,并追踪问效;对联系部门财务运行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参与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负责贯彻制定所联系部门的各项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

        巴南区财政局产业发展科。负责联系经信、商务等部门;负责联系部门的财务管理、预决算及追加(减)有关工作;管理联系部门的运行经费、各种专项资金及基金,并追踪问效;对联系部门财务运行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参与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编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审核企业政策性补贴;负责微型企业补助资金和民营经济发展资金的管理,以及招商引资和财税扶持优惠政策的审核落实、追踪问效。负责政府主权外债的管理。

        巴南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负责联系交通、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负责联系部门的财务管理、预决算及追加(减)有关工作;管理联系部门的运行经费及各种专项资金,并追踪问效;对联系部门财务运行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参与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分配和使用,以及优惠政策资金的审核,具体做好土地成本的返还,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土地成本的分摊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和监督管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工作。

        巴南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负责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负责联系部门的财务管理、预决算及追加(减)有关工作;管理联系部门的运行经费及各种专项资金,并追踪问效;对联系部门财务运行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参与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贯彻制定联系部门的各种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监管工作,编制和审核全区社会保险资金预决算草案。

        巴南区财政局国资债务管理科。负责全区债务管控具体工作,提出全区债务管控建议,负责债务政策研究;提出偿债资金的统筹调度建议,提出偿债准备金的使用和管理建议;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具体办理,负责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委托发行债券、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和公开工作;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镇街、区级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巴南区财政局财会监督科(综合行政执法科)。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的具体工作;对财政会计学会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缴费、政府采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和执法证件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