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您的位置: 首页>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同意重庆金至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巴财局函202336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同意重庆金至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重庆金至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交来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申请表》及其它申报资料收悉。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经审查,你公司符合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同意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你公司代理记账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3MACWUEPT61证书编号为:DLJZ50011320230024

特此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3103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