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79X/2024-00140 | [ 发文字号 ] | 巴财投处〔2024〕8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9-10 |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投处〔2024〕8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巴南区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管道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号:BNQ24A0013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投诉人
名称:重庆锦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2号
法定代表人:黄亚林
授权代表:李蕊露
二、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中路28号
联系人:李老师
三、投诉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南彭街道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收运、场镇冲洗市场化运作项目
项目编号:BNQ24C00034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结果使公司合法权益收到损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予以驳回。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