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79X/2021-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1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1 |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三项制度”。按照巴南府办发〔2019〕116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处理投诉5件,处理决定全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示。按照《重庆市财政检查操作办法》(渝财监督〔2014〕25号)对辖区内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通过政府网、大厅公示栏公开检查信息和监督电话。加强记录归档,将送达回执、调用会计资料通知书及清单、工作底稿、检查结论、整改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确保所有检查有据可查。
二是加强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对相关单位的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召集全区各单位开展培训会等形式,集中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加强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通过专题讲座、财政讲坛、科务会等学习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系统学习各项财政法律制度和财政政策,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和各项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0年法治理论考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此外,按照市财政局和区司法局要求,积极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
三是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出台局党组会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三重一大”原则,凡属政策性调标、重大项目资金分配等事项,均须提请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审议,完善了财政机关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以及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我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我局和区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区司法局备案。按照区司法局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提出清理意见。
五是认真做好“放管服”工作。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全渝通办”,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2020年共审批代理记账机构20家。及时转发执行中央和重庆市相关降费减负政策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向执收单位明确政策要求,强化执行力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目录清单,以及有关政策文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组织财政机关和镇街财政所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参加各类法律知识的培训。定期清理干部职工执法证到期情况,及时督促执法证到期的干部职工和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执法证持有率达到100%,全面提升财政系统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
七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规定聘请法律顾问,接受干部职工的日常咨询,协助做好行政投诉、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对我局起草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对涉及的法律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我局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执行好“三项制度”。按照巴南府办发〔2019〕116号文件要求,继续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三项制度”融入到日常执法工作中,确保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继续以专项检查为突破口,加强对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特别是捐赠票据、捐赠款项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检查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财政监管效能,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明令取消、停征、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对违规收费行为及时纠正,并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采取停发财政票据、全区通报、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处罚,确保各项收费规范有序,切实为巴南区经济建设服好务。
四是继续推进机关自身建设。我局将按照有关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发展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继续扎实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促进法治化政府建设。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