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您的位置: 首页>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春期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巴财行发〔202330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春期学期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2192号)精神,并结合区教委、区财政、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教委发〔2017223号)、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局发〔202346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行发〔202286号)精神,经区教委审核,现清算下达你单位2023年春期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    万元,支出请列205教育支”相关科目。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兑现到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用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清算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37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清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