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巴财行发〔2023〕32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2〕192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3〕38号)精神,并结合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行发〔2022〕86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行发〔2023〕28号)精神,经区教委审核,现下达你单位2023上半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发放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科目。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及时足额兑现到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用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明细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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