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春期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巴财行发〔2023〕31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春期学前教育阶段学生
资助资金的通知
区教育服务中心:
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3〕32号)精神,并结合区教委、区财政、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教委发〔2017〕223号),以及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巴财行发〔2023〕21号)精神,经区教委审核,现清算下达你单位2023年春期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 3000元,支出请列“2050201学前教育”。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及时足额兑现到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