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巴财农发〔2023〕84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
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林业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0号)精神,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4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中的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方向为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你单位接此通知后,请于15个工作日内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下达计划文件。
三、请你局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及时编制项目绩效,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
四、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抓紧实施,严格管理,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并加快预算执行力度,提高使用效益。
五、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为林业和草原(21302);经济科目根据资金实际用途列报。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