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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计划的通知

巴财农发2023103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3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

结余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意见,结合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巴南乡振202312现将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计划调整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下达衔接资金228.88万元,其中:渝财农 202213139.65万元,渝财农〔20221553.14万元,渝财农〔202214641.99万元,渝财农〔202213763万元,渝财农〔20238847.32万元,区级衔接资金33.78万元(详见附件)

二、区乡村振兴局做好统筹工作,涉及衔接结余资金调减的单位,及时完善资金调整相关手续,对再安排项目,加快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资金监管,加快实际支出进度,确保达到年终考核要求。

三、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资金重新安排使用的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管,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绩效目标编制将作为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

四、请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的公告公示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

五、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截留、挪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

六、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管理使用不好、效果不佳的,将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七、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21305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经济科目根据资金实际用途列报。

附件1.巴南区2023衔接资金调减项目资金计划

2.巴南区2023衔接资金调整下达项目资金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3121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