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巴财社发〔2023〕71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
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
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委、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3〕174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央补助资金108万元。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编制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涉及资金分配的请及时提出分配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
该支出项列报“2100601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科目 。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