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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莲花街道、惠民街道、接龙镇、东温泉镇、圣灯山镇、安澜镇、石龙镇、姜家镇、二圣镇、双河口镇、石滩镇、天星寺镇、团区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5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4号),区政府审议同意现将2024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1万元,市级资金2303万元。该资金专项用于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二、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脱贫效果监管,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未编制绩效目标不得安排资金计划

三、请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的公告公示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

四、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截留、挪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

五、加快衔接资金实际支出进度,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管理使用不好、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六、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经济科目根据资金实际用途列报。

附件:巴南区2024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3122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