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5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4号),经区政府审议同意,现将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1万元,市级资金2303万元。该资金专项用于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二、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脱贫效果监管,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未编制绩效目标不得安排资金计划。
三、请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的公告公示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
四、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截留、挪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
五、加快衔接资金实际支出进度,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管理使用不好、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六、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经济科目根据资金实际用途列报。
附件:巴南区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