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79X/2024-00233 | [ 发文字号 ] | 巴财社发〔2024〕27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4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2 |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民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4〕2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局民政专项补助资金2361万元。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困难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48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据实对应列入“20819、20820、20821、20810”等相关科目。
请你单位尽快提出资金安排计划,并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表于一周内编定后交财政局社保科备案。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