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79X/2025-00001 | [ 发文字号 ] | 巴财局发〔2024〕31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31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2 |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23〕23号)精神,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通知。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监督、问题导向、协同联动,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到2025年,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起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到2027年,财会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效能进一步提高,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
(一)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
1.加强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监督。规范预算收入和支出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预算闭环监督管理,对转移支付实施全链条监督,加大对债务使用管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方面的监控和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与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3.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督促指导采购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执法力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4.加强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会计行为的监督。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规范财务管理,指导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点聚焦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加强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监督。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监督,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非税收入违法违规行为。
6.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对本区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全面使用统一监管平台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督促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监管。
(二)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实施部门监督
强化对所属单位、行业的监督。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健全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加强对下属单位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活动、非税收入和票据使用的监督;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严格财务管理。
(三)各单位加强内部监督
各单位要建立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监督的主体、范围、程序、权责等,落实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财会工作和财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内部要明确承担财会监督职责的机构或人员。各单位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和专业能力培训。财会人员要加强自我约束并遵守职业道德。
(四)相关中介机构发挥执业监督作用
中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始终坚持质量至上,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切实有效执行执业标准和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风险分类防控。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培养和职业道德管理。
三、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一)加强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
构建财政部门、有关部门、各单位、相关中介机构等监督主体横向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财会监督政策衔接、重大问题处理、综合执法检查、监督结果运用、监督线索移送、监督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工作,畅通财会监督信息渠道,及时报告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各单位应配合实施财会监督,不得拒绝、阻挠、拖延,不得提供虚假或有重大遗漏的财会资料及信息。
(二)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建立健全统筹协作、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开展财会监督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加强与巡察机构协作,健全完善重点监督协同、重大事项会商、线索移交移送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贯通协调,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方面加强信息沟通、监督成果共享。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配合协同,完善与人大监督在提高预算管理规范性、有效性等方面贯通协调机制。加强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协同联动。
四、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
(一)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数字重庆、美丽重庆、乡村振兴、城市更新提升、三攻坚一盘活、国企改革等工作部署开展财会监督,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和财政资金规范使用。聚焦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重点跟踪财税政策落实、民生资金分配使用等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民生资金等问题。聚焦预算决策、编制、执行和决算各环节,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
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守财经纪律“底线”。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增加预算。筑牢兜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保障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规范国库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和暂付款管理,强化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严格支出执行。加强资金资产统筹,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对贯彻落实财会监督决策部署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
财政部门要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自身财经纪律约束和财会监督人才培训教育。各单位要配备与财会监督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成效
优化监督模式与方式方法,推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实现监督和管理有机统一。加强财会监督结果运用,完善监督结果公告公示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人员,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属于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所在单位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财会监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强化财会从业人员执业操守教育,在依法合规、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推进财会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会信息透明度。加强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报道财会监督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财会监督工作良好环境。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