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MB1559068C/2022-00001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大数据发〔2021〕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大数据发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1-04 |
重庆市巴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强化我区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现将《重庆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渝大数据发〔2021〕5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渝大数据发〔2021〕50号)
重庆市巴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大数据发〔2021〕50号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试行)》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8号)《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20〕111号)精神,加强分类分级管理,现将《重庆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重庆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