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企业群众联系政府部门和村(社区)的现实需求,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门户网站创新开设“巴实通”专栏,在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和镇街机构职能信息基础上,新增公开全区313个村(社区)和289个区政府工作部门下属单位的基础信息,功能上实现所有办公地址一键导航、办公电话一键拨号,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咨询找不到人、找不到门等问题。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等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有关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制定权限范围内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推进落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目标和政策。牵头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或转报重点项目。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点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定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配合推进新兴产业发展。配合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贯彻执行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储备物资品种目录等相关工作。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重庆市巴南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综合研判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有关问题。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指导协调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拟订全区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依法办理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核准事项。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区级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受理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市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区级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和煤炭行业管理。配合做好成品油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关工作。负责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
(十五)承担重庆市巴南区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巴南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巴南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重庆市巴南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六)负责落实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动员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七)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有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督查、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科。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组织研究的具体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负责监测评估和提出动态调整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改革和社会发展科。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负责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研究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管理科。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投资项目的立项、可研、报批等前期工作及服务工作;负责审批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牵头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对口丰都协同发展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相关工作;牵头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做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工作;做好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工作。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经信用科。负责企业债券转报和存续期管理等工作;按权限初审、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承担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研究起草或参与拟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标准和制度规范;负责建设管理全区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统筹协调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有关工作,指导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科。衔接平衡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工业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提出工业、服务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核、转报工业、服务业重大项目;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承担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和价格认证科。负责贯彻执行地方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具体工作;负责按权限制定管理电力、天然气、自来水等自然垄断环节的资源性产品价格,负责组织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听证;负责贯彻落实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监测预测预警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提出价格调控对策建议;负责组织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对区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的价格认定工作;统筹本部门信访稳定工作。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投标科。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负责招标投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核准事项;承担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等招标投标活动;受理区级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统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和市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配合做好成品油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关工作;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煤炭的行业管理;统筹协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提出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核、转报有关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统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油管理科。负责全区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区级储备粮油管理,提出粮油储备规划及购销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实施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项目资金申请并指导实施;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查,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应急调控、保供工作;承担粮食统计、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提出农业、林业、水利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核、转报农业、林业、水利重大项目。参与三峡后续有关工作。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防指挥通信与工程管理科。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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