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64P/2024-00030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发改审发〔2024〕114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3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0 |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木洞镇草房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木洞镇草房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木洞府函〔2024〕70号)已收悉。根据中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南分公司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木洞镇草房路改建工程(2403-500113-04-01-484827)。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聚晟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木洞镇草房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性质:改建。
三、建设地址:巴南区木洞镇景星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全长约2049.546m,主要包括路面硬化、防护栏安装及排水设施建设等。
五、项目总投资174.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1.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8万元,预备费5.1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六、招标核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均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由业主单位自行确定是否招标。
七、建设工期:5个月。
八、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招标等准备工作,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九、其他要求:在项目转运、建渣清理、清表、土方开挖及回填等建设内容或环节中,严格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十、项目业主单位须开工前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批、备案,将可研批复文件复印件报送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木洞镇草房路改建工程估算表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