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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24Y/2024-00113 [ 发文字号 ] 巴水许可〔2024〕41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发布日期 ] 2024-11-13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木洞镇农村饮水整体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木洞镇农村饮水整体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04-500113-04-01-705466)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86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91.47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48.2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43.27万元。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5.28万元,工程独立费用21.07万元,基本预备费0.3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60万元(166030.20,该项目属免征情形)。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巴南区木洞镇农村饮水整体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41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巴南区木洞镇农村饮水整体提升改造工程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巴南区

项目规模

总占地面积11.86hm2,管线总长153348m

总投资(万元)

3042.82

土建投资(万元)

2627.89

动工时间

20238

完工时间

20245

设计水平年

2024

工程占地(hm2

11.86

永久占地(hm2

0.12

临时占地(hm2

11.74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2.09

2.09

0

0

重点防治区名称

巴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11.86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599

新增土壤流失量(t

140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防治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管网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11.66hm2,土地复耕0.56hm2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11.10hm2。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临时苫盖5000m2

方案新增:无。

附属设施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排水沟25m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临时苫盖150m2

方案新增:无。

投资(万元)

5.71

38.85

3.65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91.47

独立费用(万元)

21.07

监理费(万元)

0

监测费(万元)

5.28

补偿费(元)

166030.2

分省措施费(万元)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黄洪岭

法定代表人

邓辉灿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江洲路16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新建路87

邮编

401320

邮编

401338

联系人及电话

郝世瑜/136*****278

联系人及电话

王秋/152*****235

传真

023-66223214

传真

-

电子邮箱

306918067@qq.com

电子邮箱

906725781@qq.com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3795879214T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1130093083510


附件2

巴南区木洞镇农村饮水整体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专家评审意见

2024115日,巴南区水利局在613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巴南区木洞镇农村饮水整体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方案编制单位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由陶波同志任组长,殷乾欣、吴兴茂同志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水规范〔20212号)等文件精神,各专家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单位于2024116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86hm2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工程位于巴南区木洞镇墙院村、海眼村、杨家洞村、庙垭村、土地垴村、松子村、水口寺村、土桥村、钱家湾村、栋青村、景星村,属建设类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供水区范围主要包括栋青村4社、钱家湾村1013社和水口寺村3467社、栋青村8社、景星村18) 、土桥村1社、钱家湾村19社、松子村和土地脑村、杨家洞村16社等共计911122700人。工程总占地面积11.86hm2118593m2),由管网工程区和附属设施工程区两部分组成。其中管网工程区占地面积11.74hm2,属临时占地,管道总长153348m,包括新建A区~H区供水管网144658m、生物城水厂接入点至高位水池加压管道1190m、海眼水厂至墙院水厂连通管道7500m,采用DN15DN150钢塑复合管,敷设形式为埋地和明铺两种方式,其中埋地段管线长72834m,明铺段管线长80514m。附属设施工程区占地面积0.12hm2,属永久占地,包括新建检修阀井、排气阀井、放空阀井、减压阀井、水表井等289座,镇墩65座,加压泵站1座、高位水池1座。施工生产生活区租借项目区周边民房;临时堆土、堆料均在项目区内。工程所需砂石料为外购。工程建设开挖、回填土石方均为2.09m3,基本能达到挖填平衡,不存在弃方和借方。工程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工程已于20238月开工,于20245月完工,总工期10个月。主体工程总投资约3042.8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2627.89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市级专项补贴资金。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预测

(一)项目区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原地貌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1696t/(km2.a)

(二)工程扰动地表面积11.86hm2,工程损毁植被面积6.82hm2

(三)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599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40t。计算结果表明,管网工程区是水土流失的重点监测区域,施工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监测时段。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管网工程防治区、附属设施防治区2个一级防治区。分区基本合理。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基本恰当。

(三)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1.管网工程防治区

施工期,主体设计对管沟开挖后未及时回覆的裸露区域采用密目网进行临时苫盖。施工后期,对作业带施工区域占用的耕地、草地及其他土地进行清理及平整;在管网作业带区域经土地整治后对占用的耕地实施土地复耕;对作业带施工区域占用的草地及其他土地经土地整治后及时撒播草籽进行绿化处理。

2.附属设施工程防治区

施工期,主体设计对建构筑物施工裸露区域采用密目网进行临时苫盖。施工后期,在高位水池内周边设置C25砼矩形排水沟。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91.47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48.2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43.27万元。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5.28万元,工程独立费用21.07万元,基本预备费0.3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60万元(166030.2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同意该方案报告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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