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4-00019 | [ 发文字号 ] | 巴水许可〔2024〕4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6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龙洲湾B区河道生态工程(截洪沟部分)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根据你单位关于龙洲湾B区河道生态工程(截洪沟部分)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306-500113-04-01-360790),我局组织专家对《龙洲湾B区河道生态工程(截洪沟部分)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本工程位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涉及堰河支流,同意采用20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评价。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为联发截洪沟及保利截洪沟。各段排水管涵起点接红线外的天然冲沟或已建设截洪沟,终点接入已成市政管网或排入堰河,建设排水管涵总长1147.76m。联发截洪沟包括A3部分段,B1、B2、B3全段;保利截洪沟为C全段。
(一)联发截洪沟
B1-1(检查井节点编号Y25-Y1)为DN1500市政管道,全长55.88m,接入B2市政管道。
B1-2(检查井节点编号Y23-Y1)为DN1000市政管道,全长79.31m,接入B2市政管道。
B2(检查井节点编号Y1-Y3)为DN1500市政管道,全长90.69 m,B2(检查井节点编号Y3-Y8)为DN2000市政管道,全长208.09米,接入B3市政管道。
A3(检查井节点编号Y17-Y8)为DN1800市政管道,全长157.18米,起点接中交截洪沟。接入B3市政管道。
B3(检查井节点编号Y8-Y16)为D2200市政管道,全长324.17米,终点排入堰河。
(二)保利截洪沟
C(检查井节点编号Y28-Y36)为DN1600市政管道,全长157.44米,起点为新建蓄水池,终点接入既有市政管道。
C1(检查井节点编号Y39-Y29)为DN1600市政管道,全长50m,起点为新建蓄水池,终点接入C市政管道。
C2(检查井节点编号Y37-Y34)为DN1200市政管道,全长11m,起点为新建蓄水池,终点接入C市政管道。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开工时由我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五)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龙洲湾B区河道生态工程(截洪沟部分)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洲湾B区河道生态工程(截洪沟部分)洪水影响
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2023年12月22日,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龙洲湾 B 区河道生态工程(截洪沟部分)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专家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巴南区水利局、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业主)、评审专家及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技术人员。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对报告的介绍,与会专家进行了仔细审阅和充分讨论,提出了有关修改意见,编制单位根据专家修改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并反馈专家组进行复核,最终形成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经专家组审核,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报告》内容基本完整、整体结构合理、技术线路正确、洪水影响评价结论基本恰当。
二、《报告》评价范围符合相关规定,防洪标准选取合理。
三、《报告》对工程建设区域、项目自身情况以及涉河建设方案介绍基本清楚。
四、《报告》洪水计算方法及计算成果合理可靠,工程河段历史、近期演变及演变趋势分析基本合理。壅水分析计算、流速分析计算、冲刷淤积分析计算的方法基本可行,成果基本合理。
五、《报告》中项目建设符合现有水利规划,工程建设亦符合有关河道管理要求,工程实施后有利于稳定河势,河道行洪造成的影响极小。
六、建议进一步分析消能井计算工况的合理性,复核消能井水力计算成果。
专家组组长: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