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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24Y/2024-00072 [ 发文字号 ] 巴水许可〔2024〕24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6-30 [ 发布日期 ] 2024-07-04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巴南区南彭街道水竹村、将军湾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水磨滩桥)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

根据你单位关于巴南区南彭街道水竹村、将军湾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水磨滩桥)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406-500113-04-01-994841),我局组织专家对《巴南区南彭街道水竹村、将军湾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水磨滩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本工程位于南彭水库库区范围内,同意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评价,桥梁设计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桥梁全长72m,桥宽7.5m0.5m护栏+6.5m车行道+0.5m护栏),桥梁跨径布置为3×20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20m跨装配式预应力砼空心板,空心板梁高1.0m。下部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桥墩采用盖梁柱式墩,桩基础。梁底高程402.40m⁓403.80m。桥墩直径1.1m,桩柱直径1.3m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开工时由我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五)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巴南区南彭街道水竹村、将军湾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水磨滩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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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巴南区南彭街道水竹村、将军湾村2025年度

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水磨滩桥)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6月28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召开了《巴南区南彭街道水竹村、将军湾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水磨滩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项目业主)和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评价单位)等单位代表,会上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组长沈亮,成员有陶波、胡高峰、姚娟、张松。专家组会前详细审阅了该《报告》,会上业主代表介绍了项目背景及前期工作情况。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评价单位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评价单位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了《报告》的修改工作,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水磨滩桥位于巴南区南彭街道,拟建于南彭水库库区范围内,桥位距离水库大坝约4.3km。该桥梁是南彭街道水竹村、将军湾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中重要组成部分,建成后连接南彭水库库区两岸,对促进当地百姓出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防洪标准

拟建桥梁为中桥,桥梁位于南彭水库库区范围内,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确定为100年一遇,洪水影响评价标准采用100年一遇。

报告评价采用的防洪标准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报告》介绍项目建设方案基本清楚,推荐的涉河建设方案基本合适。

拟建桥梁全长72m,桥宽7.5m(0.5m护栏+6.5m车行道+0.5m护栏),桥梁跨径布置为3×20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20m跨装配式预应力砼空心板,空心板梁高1.0m。下部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桥墩采用盖梁柱式墩,桩基础。梁底高程402.40m⁓403.80m。桥墩直径1.1m,桩柱直径1.3m。

涉河控制坐标详见《报告》。

四、《报告》采用白鹤水文站推理公式法计算的洪峰流量用作评价设计洪水和项目自身防洪安全评价设计洪水基本合适。

五、《报告》推求的设计洪水位基本合理,可用于对工程区域第三者防洪影响以及项目自身防洪安全评价的基础数据。

六、同意报告对行洪、河势及上下游影响的综合评价结论。

七、《报告》综合评价内完整,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拟建桥梁位于南彭水库库区范围内,满足防洪标准要求,占用南彭水库库容较小,工程建后对南彭水库正常运行、河势变化及行洪影响轻微。

八、建议

(一)建议业主加强施工期对第三者权益影响的协调处理,以及施工弃渣、排浆等管控,确保防洪和水质安全。

(二)建议业主加强后期管理,保障工程安运行全及通行安全

专家组组长:

202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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