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64P/2022-00020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发改审发〔2022〕34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1 |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岔路口调节池扩建工程核准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岔路口调节池扩建工程核准报告的申请》、《关于核准岔路口调节池扩建工程(新大江水厂配套工程)的请示》(渝南水司文〔2021〕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于2019年9月以(巴南发改发〔2019〕747号)批复了该项目核准报告,因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发生变化,现对核准报告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渝府发〔2017〕31号)有关规定,需要重新履行项目核准报告审批手续。结合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城市发展对提升城市供水应急能力的新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岔路口调节池扩建工程(2019-500113-46-02-066146)。
项目单位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李家沱岔路口东南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拟新增用地0.6852公顷,建设调节水池2座(总容积2.5万立方米),其中1号调节池1.3万立方米,2号调节池1.2万立方米,池底标高267.5m,新建1根DN900进水管道约560米,以及站内配套给排水管道和道路。
四、项目总投资为6894.5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五、请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六、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发布。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13201900021)、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岔路口调节池扩建工程(新大江水厂配套工程)用地的预审意见》(巴南规资国预审〔2019〕18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一、巴南发改发〔2019〕747号批复文件不再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