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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164P/2023-00175 [ 发文字号 ] 巴南发改审发〔2023〕192号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06 [ 发布日期 ] 2023-07-06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燕尾山隧道互联互通供水管道工程的核准批复

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新燕尾山隧道互联互通供水管道工程的请示》(渝南水司文202310号)收悉根据《新燕尾山隧道互联互通供水管道工程申请报告》以及昀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巴南分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东南部片区应急供水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新燕尾山隧道互联互通供水管道工程(2207-500113-04-01-556841)

项目单位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新燕尾山隧道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在新燕尾山隧道内建设DN200--DN800管道5588m。起点接渝黔公路DN200给水管道,沿新燕尾山隧道双洞外侧检修通道敷设两根DN200--DN800管道至界石,其中管道口径为DN800=294m;DN600=5276m;DN300=6m;DN200=12m。

四、项目总投资为1261.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14.47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53.41万元,预备费70.0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3.51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13202300021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限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新燕尾山隧道互联互通供水管道工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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