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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24Y/2022-00114 [ 发文字号 ] 巴南水利发〔2022〕56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28 [ 发布日期 ] 2022-04-28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巴南区花溪河李家沱段河堤修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市巴南区花溪河李家沱段河堤修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有关资料已收悉(项目编码:2104-500113-04-01-670232),根据巴南区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置及任务

项目位于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工程河段上游起于李家沱街道规划道路十字路口处,下游止于红光大道花溪大桥处。项目主要任务是以城市防洪为主,兼有岸线治理、改善交通和招商引资条件,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综合任务。

二、同意本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本次堤防工程治理岸线总长0.467km,采用衡重式挡墙+防汛通道结构。

三、同意本工程防洪标准及建筑物级别

本工程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5级。

四、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

工程河段上游起于李家沱街道规划道路十字路口处,下游止于红光大道花溪大桥处;治理岸线总长0.467km。工程由新建堤防工程和附属设施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新建堤防长467m,采用衡重式挡墙+防汛通道结构;附属设施工程主要为监测设施工程。

(一)堤防工程

工程桩号花K0+000.00桩号花K0+467.00,总长467m,堤型采用衡重式挡墙结构型式,堤顶高程均为195.50m,挡墙墙身均采用C25砼衡重式挡墙。

花K0+000.00花K0+132.00段长度132.0m,挡墙高度13.0m,基础为桩基础,孔径1.20m;花K0+132.00~花K0+242.00段长度110.0m,挡墙高度11.0m,基础为桩基础,孔径1.20m;花K0+242.00~花K0+320.00段长度78.0m,挡墙高度9.0m,基础为桩基础,孔径1.20m;花K0+320.00~花K0+360.00段长度40.0m挡墙高度13.0m;花K0+360.00~花K0+420.00段长度60.0m,挡墙高度15.0m;花K0+420.00~花K0+467.00段长度47.0m,挡墙高度13.0m,基础为桩基础,孔径1.20m。

堤防挡墙顶设临时防汛通道,堤防防汛通道路面总宽度为6m,挡墙墙后采用土石渣料碾压回填,坡度1:2.5,坡脚回填高程为190.50m。

(二)附属工程

在堤顶沿堤纵向每200m设置1个横向观测断面,每一断面沿横向设置1个观测点,共设观测点3个,工作基点3个,校核基点3个,水准基点2个。在上下游分别设水位观测尺1处,共2处。

五、同意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

六、工程总投资以发改委核定的投资计划为准。

七、其他

(一)施工图设计时应按照专家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程建筑物设计,优化施工布置及进度安排。

(二)项目应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办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手续,同时,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编制施工期间的防汛度汛方案,并按规定报批。

(三)项目法人应抓紧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应自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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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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