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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24Y/2024-00037 [ 发文字号 ] 巴水许可〔2024〕10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巴南区石龙镇石龙场镇段山洪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你单位《关于报批巴南区石龙镇石龙场镇段山洪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巴南水管站文〔2024〕2号)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311-500113-04-01-724949)已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的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同意对巴南区石龙镇石龙场镇段山洪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工程位置和工程任务

本工程位于巴南区石龙镇,由石龙河治理河段和染匠湾河治理河段组成,工程任务以岸坡防护为主,兼有减少水土流失等综合任务。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同意本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二)基本同意治理范围、岸线布置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治理河段总长3826.02m,其中石龙河治理河段起点为大兴村丰收社区丰收组司机桥,终点为石龙镇石龙桥,河段中心线总长度2829.29m;染匠湾河治理河段起点为农委渠道末端,终点为入河口50m处,河段中心线总长度996.73m。整治内容主要包括C25砼挡墙、人行步道、河道清淤工程。

三、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同意护岸工程的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5级。

(一)同意本工程护岸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二)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石龙场镇段山洪沟治理项目设计治理河道两处。石龙河治理河段中心线总长度2829.29m;染匠湾河治理河段中心线总长度996.73m。

1、石龙河治理河段

(1)桩号KS0+000.00~KS1+351.97段

本段河道两侧大部分为永久基本农田,加之两侧有村民房屋。故本段河道仅对局部河段进行清淤,大部分河段清淤平均深度为0.5m,对局部基岩出露段仅对表层乱石和表层土进行清理,对两岸倒伏的竹林进行清理。对乱石清理时应注意保护两岸原岸坡稳定。

(2)桩号KS1+351.97~KS2+078.77段

该段河道较宽,淤积较严重,设计对河道局部淤积较深的河段进行清淤,清淤深度为0.2~0.6m。森林防火站支流入河口段进行扩宽,并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进行护岸。桩号KS1+920.21~KS2+078.77段由于仅靠至石龙场镇的公路,故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对其进行护岸整治,对两岸倒伏的竹林进行清理。

(3)桩号KS2+078.77~KS2+2829.29段

该段河道较宽,淤积较严重,河道紧邻石龙场镇,河道两侧基本为建筑物。设计对河段进行清淤,清淤深度为0.2~0.85m。对河道左岸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C25钢筋砼框格草皮护坡+坡顶人行便道的型式进行护岸;对河道右侧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进行护岸,部分河段修建人行便道,对两岸倒伏的竹林进行清理。

2、染匠湾河治理河段

(1)桩号KC0+000.00~KC0+311.86段

该段河道两侧大部分为永久基本农田,两侧基本无房屋等建筑物,河岸相对较稳定。故本段河道仅对该河段两岸倒伏的竹林进行清理。

(2)桩号KC0+311.86~KC0+799.58段

该段河道两侧部分为农田和庄稼地,局部有村民房屋,右岸靠公路。设计对河段进行清淤,清淤深度为0.7~1m。并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对其进行护岸整治,局部较窄的河道进行扩宽。

(3)桩号KC0+799.58~KC0+996.73段

该段河道淤积较严重,紧邻石龙场镇,河道右岸临乡村公路,公路和河道之间有污水管道。设计对河段进行清淤,清淤深度为0.2~0.5m。对河道两岸均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C25钢筋砼框格草皮护坡+坡顶人行便道的型式进行护岸。

四、工期及征占地

(一)基本同意工程总工期12个月。

(二)原则同意初设阶段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成果。永久征收土地13.85亩,临时占地34.65亩。

五、工程投资

工程投资和资金来源以区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六、其他

(一)请项目法人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项目法人应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项目法人按照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办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手续,同时,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编制施工期间的防汛度汛方案,并按规定报批。

(三)本项目为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切实加大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力度,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要通过设备、场地等开展实用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帮助务工的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规范签字确认和公示公开等程序。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时,应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提出延续申请。

附件: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石龙场镇段山洪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石龙场镇段山洪沟治理项目

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巴南区石龙镇石龙场镇段山洪沟治理项目位于巴南区石龙镇,属长江水系五布河支流石龙河,项目区距巴南区政府驻地约49km,位于石龙镇人民政府驻地旁。工程的建设任务以岸坡防护为主,兼有减少水土流失等综合任务。

项目治理河段总长3826.02m,共由石龙河治理河段和染匠湾河治理河段组成,其中石龙河治理河段起点为大兴村丰收社区丰收组司机桥,终点为石龙镇石龙桥上游,河段中心线总长度2829.29m;染匠湾河治理河段起点为农委渠道末端,终点为入河口上游50m处,河段中心线总长度996.73m。

一、报告编制依据

《初设报告》编制的主要依据:《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技术规范》(SL/T778-2019)、《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619-2021)、《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等,报告编制有据。

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本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防灾减灾,保障当地人民生命安全的需要

2、整治岸坡、减少水土流失的需要

3、提高场镇形象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需要

4、是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进生态文明发展的需要

5、是美化、绿化环境的需要

因此,从绿化、美化城市,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总之,无论是从防灾减灾、岸坡整治方面来考虑;还是从美化、绿化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考虑,建设本工程均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它既是关系该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一项生命工程,也是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形象工程。

三、水文

(一)洪水标准确定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表4.2.1,常住人口<20万人,耕地面积<30万亩,防洪标准为20~10年一遇。结合《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和《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技术规范》(SL/T778-2019)的规定:工程河段位于巴南区石龙镇内,常住人口<20万人,耕地面积<30万亩,位于重庆市二环以外,因此防洪标准拟定为20年一遇。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防洪规划(2016-2030年)》的规定:外环高速以内的区域,防洪标准确定为100年一遇,工程措施按照50年一遇执行,今后结合非工程措施的补充,争取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外环高速以外的区域防洪标准确定为20年一遇。

工程河段位于巴南区石龙镇内,常住人口<20万人,耕地面积<30万亩,位于重庆市二环以外,因此防洪标准拟定为20年一遇。

(二)设计洪水计算

本次主要涉及石龙河及其右岸一级支流染匠湾河,经比较计算,本次采用白鹤水文站推理公式法计算的控制断面洪峰流量,设计洪水见下表。

设计洪水成果比较表                              单位:m³/s

河流/断面

频率

备注

5

10

20

50

石龙河

长石桥下游

140

113

86.5

50.1

白鹤水文站推理公式

染匠湾河

河口

30.1

24

17.9

10.3

四、工程地质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满足《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 188-2005)规定的相关要求,达到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深度。

1、区域地质

工程区位于四川盆地东部边缘,四川盆地东南部边缘与川东褶皱山地交接处,为一系列呈带状延伸的平行岭谷分布区,山脉走向呈NE~SW向展布,具有东高西低,由低山向盆地丘陵过渡的特点。地貌主要受控于地质构造和岩性,背斜总体上为中低山~深丘地貌,高程一般600~1000m,山脊一般由二叠系~三叠系灰岩组成,山势雄伟,山脉走向与构造线方向基本一致。向斜呈宽谷,为红层丘陵地貌特征,丘顶高程200~450m,河谷开阔,河曲发育。

区域地层主要为三迭系下统嘉陵江组(T1j)、中统雷口坡组(T2l)、上统须家河组(T3xj),侏罗系下统珍珠冲组(J1z)、中下统自流井组(J1-2z),中统新田组(J2x)、下沙溪庙组(J2xs)、上沙溪庙组(J2s),上统遂宁组(J3S)、蓬莱镇组(J3P),为一套浅海相碳酸盐岩、碎屑岩及内陆河湖相碎屑岩沉积。

第四系主要为河流冲(洪)积粉质粘土、粉质粘土夹细砂以及砂卵砾石层,残坡积层主要为粉质粘土。

本区大地构造单元属扬子准地台(Ⅰ)重庆台坳(Ⅱ)重庆陷褶束(Ⅲ)华蓥山穹褶束。

工程区位华蓥山穹褶束东部,燕山运动晚期逐渐隆起,由于受北东向、南北向基底断裂的制约,褶皱带的褶皱形态表现为向北收敛,向南撒开的“帚状”型,北端轴向呈北东向,向南逐渐转为南北向。

区域内主要断裂为丰盛场断层,北起江北龙洞口,南经丰盛场,于南川白沙井,南延入綦江幅称神童坝断层。走向近南北,东倾,倾角70°左右,长约33公里。断层位于轴部靠西翼。航译标志为一明显的槽谷地形,西翼地尽减薄。北端上盘在龙洞口一带嘉陵江纽逆冲于下盘须家河纽之上;丰盛场以北上盘飞仙关组逆冲在下盘嘉陵江组之上,并破坏了飞仙关组封闭端;丰盛场以南断于嘉陵江组中。老鸦千处上下盘岩层有拖拉现象,断层破碎带宽0.5米。该断层之西有兴隆湾逆断层,断于须家河组中,长3公里,走向北50°东,倾向南东。断层破碎带发育,上下盘岩层皆倒转。

本区基本构造形态定型于燕山运动末期,进入喜山运动以来,区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未发生造山或强烈的断块差异运动,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整体抬升,断裂带的新活动十分微弱。工程区内新构造运动以大面积间隙性抬升为主,差异运动不强烈。晚第三系以来的地质历史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表现为各级夷平面峰线齐一,地表未见明显变形迹象,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

工程区属于相对稳定的弱震环境。根据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场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工程河段工程地质条件

工程区位于巴南区石龙镇,石龙河中游,属于为河流侵蚀堆积地貌。本工程涉及石龙河干流以及染匠湾河,染匠湾河在石龙城镇汇入石龙河,属于石龙河右岸支流,石龙河治理长度2829.29m,染匠湾河治理长度约996.73m。石龙河从南向北流过工程区,染匠湾河从东向西流过工程区,河道均较为弯曲。

石龙河桩号KS0+000~KS0+460段河床高程555.0~559.5m,河道宽4.0~6.0m,两岸坎高2.0~3.0m,两岸多为耕地,地形很缓,地面高程556.5~561.3m,地形坡角5~10°,局部见房屋建筑。桩号KS0+460~KS1+125段河床高程550.8~555.0m,河道宽3.0~7.0m,两岸坎高2.0~3.0m,两岸多为耕地,地形很缓,地面高程556.5~560.0m,地形坡角5~10°,局部见房屋建筑。桩号KS1+125~KS1+280段河床高程549.9~550.8m,河道宽5.0~10.0m,两岸坎高1.0~3.0m,左岸地形较陡,地面高程552.5~563.6m,地形坡角15~40°,右岸多为耕地,地形很缓,地面高程552.2~560.0m,地形坡角5~10°,局部见房屋建筑。桩号KS1+280~KS1+715段河床高程549.1~550.8m,河道宽4.0~11.0m,两岸坎高1.0~3.0m,两岸多为耕地,地形很缓,地面高程551.0~561.0m,地形坡角5~15°,局部见房屋建筑。桩号KS1+715~KS2+829.29段河床高程546.2~549.9m,河道宽6.0~10.0m,两岸坎高1.0~2.5m,左岸地形较陡,地面高程550.2~562.9m,地形坡角15~40°,右岸多为耕地,地形很缓,地面高程551.2~554.0m,地形坡角5~10°,局部见房屋建筑。桩号KS2+420~KS2+829.29段右岸为石龙场镇建筑物。

染匠湾河河床高程545.0~546.8m,河道宽2.0~4.0m,两岸坎高1.0~2.0m,两岸多为耕地,地形很缓,地面高程546.0~550.0m,地形坡角5~15°,局部见房屋建筑。

3、天然建筑材料

根据调查,工程所需的混凝土可以在就近的商品混凝土公司购买(30km以内有多家商品混凝土公司),商品混凝土公司能够生产C15~C60混凝土,其产量和质量均能满足设计要求。

工程所需碎、块石料用于回填基础持力层以及垫层和护脚,强度相对较高,抗冲刷能力较强,建议在姜家块石料场购买,该料场块石岩性为三叠系下头嘉陵江组(T1j)微风化灰岩,灰岩强度高,料场的产量及储量均能满足设计要求,运距约35km。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及洪水标准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防洪规划(2016-2030年)》的规定:外环高速以内的区域,防洪标准确定为100年一遇,工程措施按照50年一遇执行,今后结合非工程措施的补充,争取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外环高速以外的区域防洪标准确定为20年一遇。

工程河段位于巴南区石龙镇内,常住人口<20万人,耕地面积<30万亩,位于重庆市二环以外,因此防洪标准拟定为20年一遇。

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表3.0.1的规定,本工程防洪标准对应的工程级别应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防洪工程等别为Ⅳ等,相应护岸工程的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5级。

综上所述,本工程等别确定为Ⅳ等,相应护岸工程的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5级。

工程等级及洪水标准的确定符合规定。

(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同意本工程护岸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三)工程总体布置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石龙场镇段山洪沟治理项目设计治理河道两处。其中石龙河治理河段起点为大兴村丰收社区丰收组司机桥,终点为石龙镇石龙桥上游,河段中心线总长度2829.29m;染匠湾河治理河段起点为农委渠道末端,终点为入河口上游50m处,河段中心线总长度996.73m。

1、石龙河治理河段

设计治理河段根据采取的工程措施共分为3段进行描述,第一段桩号为KS0+000.00~KS1+920.21。第二段桩号为KS1+920.21~KS2+078.77。第三段桩号为KS2+078.77~KS2+2829.29。

(1)桩号KS0+000.00~KS1+351.97段

由于本段河道两侧大部分为永久基本农田,加之两侧有村民房屋。故本段河道仅对局部河段进行清淤,大部分河段清淤平均深度为0.5m,对局部基岩出露段仅对表层乱石和表层土进行清理,对两岸倒伏的竹林进行清理。对乱石清理时应注意保护两岸原岸坡稳定。

(2)桩号KS1+351.97~KS2+078.77段

该段河道较宽,淤积较严重,设计对河道局部淤积较深的河段进行清淤,清淤深度为0.2~0.6m。森林防火站支流入河口段进行扩宽,并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进行护岸。桩号KS1+920.21~KS2+078.77段由于仅靠至石龙场镇的公路,故设计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对其进行护岸整治,对两岸倒伏的竹林进行清理。

(3)桩号KS2+078.77~KS2+2829.29段

该段河道较宽,淤积较严重,河道紧邻石龙场镇,河道两侧基本为建筑物。设计对河段进行清淤,清淤深度为0.2~0.85m。对河道左岸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C25钢筋砼框格草皮护坡+坡顶人行便道的型式进行护岸;对河道右侧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进行护岸,部分河段修建人行便道,对两岸倒伏的竹林进行清理。

2、染匠湾河治理河段

设计治理河段根据采取的工程措施共分为3段进行描述,第一段桩号为KC0+000.00~KC0+311.86。第二段桩号为KC0+311.86~KC0+799.58。第三段桩号为KC0+799.58~KC0+996.73。

(1)桩号KC0+000.00~KC0+311.86段

该段河道两侧大部分为永久基本农田,两侧基本无房屋等建筑物,河岸相对较稳定。故本段河道仅对该河段两岸倒伏的竹林进行清理。

(2)桩号KC0+311.86~KC0+799.58段

该段河道两侧部分为农田和庄稼地,局部有村民房屋,右岸靠公路。设计对河段进行清淤,清淤深度为0.7~1m。并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对其进行护岸整治,局部较窄的河道进行扩宽。

(3)桩号KC0+799.58~KC0+996.73段

该段河道淤积较严重,紧邻石龙场镇,河道右岸临乡村公路,公路和河道之间有污水管道。设计对河段进行清淤,清淤深度为0.2~0.5m。对河道两岸均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C25钢筋砼框格草皮护坡+坡顶人行便道的型式进行护岸。

(四)护岸设计

本工程挡墙高度1.5~5m,采用仰斜式挡墙。

仰斜式挡墙顶宽0.5-0.8m,4m以上的挡墙临水面坡比为1:0.75,墙背坡坡比为1:0.4,临水侧设宽0.5m,高0.5m台阶,挡墙采用C20商品砼浇筑,挡墙临水侧设大块石护脚,挡墙排水管后采用土工布(300g/m2)反滤,挡墙内设置排水孔,排水孔尺寸Ф50PVC排水管,间排距2.0m×2.0m,管口外倾5%。挡墙间隔10m或地质变化处设置分缝,缝宽2cm,缝中嵌填闭孔泡沫板。挡墙后开挖坡比根据实际地质情况采用1:1~1:1.5进行开挖。其中桩号KS2+165.83~KS2+343.87挡墙护岸位于至石龙公路旁,且居公路较近,开挖时按不影响公路结构运行安全进行开挖,并进行相应支护。

挡墙排水管后采用碎石反滤包反滤。挡墙内设置排水孔,排水孔尺寸Ф50PVC排水管,间排距2.0m×2.0m,管口外倾5%。挡墙间隔10m或地质变化处设置分缝,缝宽2cm,缝中用镶嵌油膏。

(五)护坡设计

1、C25砼框格草皮护坡

本工程护坡采用C25砼框格植草护坡,坡比根据地形布置,不陡于1:1.8。棱形C25砼框格尺寸为0.2m×0.4m(B×H),间距3m,框格梁间夹角为60°(120°)。框格设置顶梁、地梁及边梁,断面尺寸均同框格梁,框格间隔15m分缝,缝宽2cm,缝中嵌填闭孔泡沫板。框格中配置必要的限裂钢筋。护坡绿化时,考虑在框格内交叉种植花卉灌木或者乔木,以提升河道的景观观赏效果。

C25砼框格:框格采用3m×3m(轴距)菱形布置,框格梁断面0.20m×0.40m(b×h)。

植草护坡:自上而下为表层草皮护坡、0.2m厚种植土。

2、M7.5浆砌块石护坡

现状石龙河治理河段桩号KS2+683.52~KS2+691.52右岸现状为乱石,且易发生垮塌,河岸边为污水管道,设计采用M7.5浆砌块石进行护坡。

(六)河道底板设计

本次石龙场镇山洪沟治理项目修建护岸的河段待河道清淤和护岸清基完成后采用C25砼进行硬化,底板厚度为300mm,底板下面设置100mm厚碎石垫层。在C25砼底板与天然底板连接处均设置C25砼截流墙,截流墙宽0.5m,截流墙底部应深入至基底以下1.2m。

本次设计河道底板其基础承载力要求较低。河道底板在清淤后应放置于原河床底部土层上,应在干燥的环境下进行浇筑施工,底板基础承载力应不小于110Kpa。底板间隔10m或地质变化处设置分缝,缝宽2cm,缝中用泡沫板填缝。

(七)人行便道设计

石龙河治理河段以石龙场镇石龙桥作为起点,以大连村村委会青杠塝踏石桥为终点,利用修建的人行便道与已有的桥梁、右岸公路人行道和街道进行联通,形成一个闭环。人行便道总长1019m。亲水步道路面宽1.4m,采用C20砼路面,混凝土厚10cm,下铺并根据石龙镇现状情况临水侧设置1.2m高仿木栏杆。由于左岸部分河段处于永久基本农田内,故人行便道为利用已有的便道,并在临水侧设置1.2m高仿木栏杆。

染匠湾河治理河段以染匠湾河已整治的50m河段末端作为起点,以桩号KC0+799.58处整修的人行桥作为终点,在河道两侧护坡以上修建1.4m宽人行便道,形成一个闭环,人行便道总长为400m,并在临水侧设置1.2m高仿木栏杆。

(八)人行桥整治

染匠湾河治理河段现状需拆除重建人行桥一座,桩号位于KC0+799.58处。设计人行桥采用C25钢筋砼进行重建,重建的人行桥共3跨,跨宽净空从左至右依次为3.8m、5.5m、3.8m。共设置4处桥墩,桥墩高度从左至右依次为1.8m、4.2m、4.2m、1.5m,两侧边墩下各设C20砼放大基础,基础厚0.5m,两侧各宽于边墩0.3m。桥板厚20cm,宽2m,桥板底部高程为548.65m。人行桥修建于护岸顶部,并修建C20砼梯步与两岸进行连接;并在两侧设置仿木栏杆。桥墩地基承载力不低于180KPa。

(九)污水管道改线

石龙河治理河段河道右岸涉及污水管线,位于KS1+920.21~KS2+343.87段,该污水管线为DN300钢管,护岸开挖会破坏污水管道,故本次待挡墙修建完成后对污水管道进行恢复,并恢复各检查井。其中桩号KS2+165.83~KS2+343.87挡墙护岸位于至石龙公路旁,污水管道位于挡墙和公路中间,设计将其埋入人行便道底部,并对检查井井壁进行升高。石龙河治理河段拆除重建污水管线共计240m,恢复检查井7座。

染匠湾河治理河段河道右岸涉及污水管线,位于KC0+706.97~KC0+996.73段,该污水管线为DN300钢管,护岸和护坡开挖会破坏污水管道,故本次待挡墙修建完成后对污水管道进行恢复。染匠湾河治理河段拆除重建污水管线共计255m,恢复检查井9座。

由于本次河道护岸开挖会破坏污水管道,在开挖后应提前采用DN300HDPE双壁波纹管(SN4)将即将破坏的污水管道进行临时连接,待污水管道恢复后拆除。

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方案基本合理。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条件

工程右岸有至石龙场镇公路和花长路,为工程主要施工道路。工程区左岸基本无道路,大部分河段需辅以施工临时道路。工程区所需的建筑物资均在巴南区内采购,对外交通便利。

工程所需水泥、钢筋可在巴南城区购买,至工程区所在地运距约50km。汽油、柴油在工程区附近加油站购买,运距4.0km。一般性材料、临时所需材料、生活物资等由施工单位自行就近购买。

工程位于石龙镇场镇附近,采用商品混凝土,工程区附近有多家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综合运距30km,由混凝土罐车运至各需用点。附近无天然建筑材料,所需的砂、碎石料、块石料在姜家镇砂石料场购买,综合运距35km。

施工条件的描述基本清楚。

(二)施工导流

本工程为Ⅳ等工程,其临时建筑物均为5级。根据《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有关规定,确定导流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经综合研究比较,相应的导流标准为洪水重现期10~5年。另根据《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技术规范》(SL/T778-2019),导流标准为洪水重现期3~5年。故考虑工程规模和施工难度不大,失事后对下游也不至于产生严重后果。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本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期安排在2024年5月~2024年11月,由于工期紧,主体工程在汛期和枯水期均需进行施工,先进行河道底板和护岸基础施工,再进行护岸顶部工程施工。枯水期时导流标准采用5年一遇。

根据工程布置特点,为便于河道施工,对石龙河治理河段考虑拆除河段末端桩号KS2+761.69处人行桥下拦河堰并结合开挖留坎的方式进行导流,以降低河道水位。拆除宽度为10m,深度为1m。

1、汛期施工

本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期安排在2024年5月~2024年11月,由于工期紧,主体工程需在汛期进行施工。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汛期需进行护岸岸脚土石方开挖、河道清淤、河道底板和护岸修建等。可通过采用开挖留坎河底挖槽导流+水泵抽排进行排水的方式进行导流。各护岸段采用半幅施工的方式,基坑采用明沟排水系统,排水系统布置兼顾基坑开挖及主体建筑物施工,分段布设集水井,用潜水泵分段抽排于导流河床内排走,可全线铺开施工。抽水时基坑水面下降速度控制在1.0m/d内。本工程施工沟槽导流部分设计底宽1m,深0.5~1m,导流沟槽坡比为1:1.5。经估算,染匠湾河排水强度为30m3/h,选用2台(1用1备)WQ15-7-0.75型潜水泵抽水。石龙河排水强度100m3/h,选用2台(1用1备)WQ50-10-3型潜水泵抽水。

由于本项目在汛期进行施工,故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汛期施工时的防汛抢险方案以对施工进行指导。本项目河道均为山溪性河流,来得快去得也快,故在汛期施工时应以工程区域历年的雨情、水情、工情等各类实时信息,建立工程区域实用的洪水预报经验方案和数学预报模型,对工程河段洪水要素进行实时预报,并根据预报的洪水特征值,及时对施工区发出警报,组织工人和设备撤离,待洪水过后再进行施工。

2、枯水期施工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护岸背坡回填、框格草皮护坡、下河梯步及步道、人行桥、恢复污水管道及检查井在10月后(枯水期)进行施工。护岸挡墙顶以下部位在9月底前修建完成,具备过流条件,根据枯水期5年一遇导流标准洪水位计算,枯水期水位均低于护岸挡墙顶高程。故枯水期时上游来水均可由河道下泄。施工中若发生超标准洪水,暂时停工,人机撤离,超标洪水过后继续施工。

3施工度汛方案

本项目需在汛期进行施工,度汛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石龙河QP=10%=80.6m³/s,染匠湾河QP=10%=24m³/s。

(1)预防预警准备

思想准备。要加强防洪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石龙镇石龙场镇段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防汛抢险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要按照“河长制”要求,明确山洪沟防汛安全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能留有防汛安全死角。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防汛保平安的石龙河河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工作的全过程。汛前要分别明确山洪沟行政、技术负责人和看库人;要加强防汛抢险专业队组织的建设。

方案准备。要及时编制完善山洪沟度汛防御方案,增强可操作性,切实将防洪、抢险、救助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

物资准备。严格按照区防指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计划表,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山洪沟附近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对工程河段洪水要素进行实时预报,并根据预报的洪水特征值,及时对施工区发出警报,组织工人和设备撤离,待洪水过后再进行施工。

(2)监测和巡查

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负责监测和巡查河道护岸岸坡、护岸基础以及施工临时堆放场地等部位。采用人工分组分时段沿线、定点相结合监测和巡查。汛期日常巡查一天一次,当连续降雨或突发性大暴雨时,出现险情时,定点、定人长时间观测。巡查情况认真记录。

(3)上报与通报

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在洪水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向项目业主及石龙镇报告洪水情况,如有重大险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须将初步情况报到区防指,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抢险措施

加强看守和巡查,备好草包、木桩等物资,挑好太平土。并根据预报的洪水特征值,及时预测河道水位,当河道水位有不断上涨威胁安全的趋势时,应及时停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并对低洼地带无法采取避洪措施的施工物资实施转移安置。待洪水过后再进行施工。

(三)主体工程施工

主体工程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配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基本可行。

(四)施工交通运输

1、利用现有公路作为工程的对外交通线路,合理可行。

2、场内施工交通运输规划基本可行。

(五)施工总体布置

工程施工区内布置物资仓库、施工机械停放场、综合加工厂,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等。施工总布置较为合理。

(六)施工总进度

工程总工期为12个月,其中工程筹建期2个月,工程准备期2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7个月,完建期1个月。施工总进度计划基本合理。

七、工程占地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的有关规定,工程永久占地13.85亩,临时占地34.65亩。

工程占地计算方法及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设计

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现状分析清楚,防治和保护措施明确,符合规范要求;本工程项目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没有制约项目开发的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完全可行。

九、投资概算

该工程概算是按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水建〔2021〕7号发布的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重庆市水利局文件渝水建〔2021〕8号发布的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工程机械台时费定额》编制的,依据正确,各项费用及费率选定基本合理。

审核总投资为1533.5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为1077.7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为159.17万元,独立费用为120.1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68.35万元,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为68.15万元,水土保持费20万元,环境保护费10万元。(详见附表)。

十、经济评价

该工程经济评价选用的依据与准则符合规范,分析方法、结论合理,评价结论可行。

十一、问题及建议

1、本工程具有岸坡防护、减少水土流失等综合任务,应抓紧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组织实施。

2、下一阶段应进一步细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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