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64P/2022-00148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发改发〔2022〕5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0 | [ 发布日期 ] | 2022-07-22 |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区属国有公司,市南供电公司,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有效防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市能源局转发了国家能源局近期印发的《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国能发安全〔2022〕55号),现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严格对照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控等过程中,遵循相关要求,抓好落实并加强宣传培训,有力保障全区电力建设安全。
附件:1.重庆市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的通知
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