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64P/2022-00149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发改发〔2022〕49号 |
[ 主题分类 ]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4 |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巴南区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发改资环〔2022〕596号)、《巴南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巴南发改委发〔2021〕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现将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全面纵深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达成中期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发改资环〔2022〕596号)、《巴南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巴南发改委发〔2021〕61号)等有关要求,推动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更大成效,现提出2022年重点工作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尊重客观规律和群众需求,聚焦电商、快递、外卖、农膜等重点领域,压实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着力解决痛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到今年底,全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行业监管指导,推进源头减量替代
聚焦生产销售,严格执行限禁目录。压紧压实生产销售市场主体责任,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禁用塑料微珠政策,推动淋洗类化妆品、牙膏禁用塑料微珠。(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面贯彻实施2021年版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企业在过渡期内加快贯标筹备进度。(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积极开展塑料制品等绿色产品认证,提升再生原材料利用率和产品回收率。(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加强可降解塑料生产技术研发,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换,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应用成本。(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负责)
聚焦商务文旅,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督促电子商务、商品零售、餐饮、住宿等经营者主体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区商务委负责)严格执行《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绿色环保有关要求。加强宾馆饭店、景区餐饮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的监督管理。(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负责)
聚焦交通运输,全面实行规范管理。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内河港口船舶、码头生活垃圾清理整治,督促船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收集、转移、处置包括塑料垃圾在内的船舶垃圾,加大船舶垃圾违规排放行为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标准《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中塑料污染治理相关规定。指导高速公路服务区持续落实垃圾分类规定,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
聚焦邮政快递,推进包装绿色转型。加快推动快递包装产品标准化,持续落实绿色采购制度,对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实行名录管理,确保采购的包装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实现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达90%。深入开展过度包装和随意包装专项治理,落实规范操作和文明作业要求,规范包装操作比例达90%。稳步推进可循环包装箱应用规模,全区累计投放可循环包装箱(盒)数量达到1200个。持续加强行业塑料污染治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快递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减少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85%。(中国邮政重庆市巴南片区分公司负责)深入开展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面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中国邮政重庆市巴南片区分公司、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推进一体化包装和简约包装,探索建立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体系。(中国邮政重庆市巴南片区分公司、区商务委负责)
(二)规范塑料废物回收处置,提升再生利用水平
规范塑料垃圾回收处置。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在社区、商场、学校、医院、科创产业园等重点区域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支持回收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运营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基础网络。(区商务委负责)积极支持规模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规范回收站点和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建设。(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加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力度。(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持续支持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大力培育废塑料综合利用骨干企业,落实好相关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塑料污染治理科研攻关,开展废旧塑料绿色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推进相关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区科技局负责)引导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向资源循环化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园区聚集,促进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发展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负责)
推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进“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区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的废旧农膜有偿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和加厚高强度地膜,确保农膜回收利用率稳定在87%以上。(区供销合作社负责)因地制宜布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站),提高回收网络覆盖面。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环境监管。(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分期分批对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社会责任感,做好废弃农膜、肥料包装物规范回收。(区供销合作社负责)
(三)强化重点区域清理整治,推进白色垃圾有效治理
推进江河“清漂”行动。发挥各级河长制平台作用,开展花溪河、一品河、黄溪河等次级河流、水库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及相关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旅游景区“清零”行动。完善景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继续推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健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A级旅游景区露天塑料垃圾全部清零。(区文化旅游委、区城市管理局负责)
开展村庄村落清理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清理塑料垃圾纳入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内容,通过“门前三包”、“村规民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村民责任,引导组织村民,清理露天塑料垃圾,清洁美化村庄环境。(区城乡发展一体中心负责)
(四)加大督导执法力度,持续巩固全链条治理成果
强化督导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年度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全面督导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各类政策措施,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发现的重点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办整改落实。(区发展改革委和区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执法监管。加大塑料购物袋、农用薄膜产品综合执法,加强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企业实施跟踪抽查。加大可降解塑料监测能力建设,严格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对“散乱污”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针对性指导现有焚烧厂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采取技术帮扶、检测、调研、执法等方式解决行业共性问题。(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五)做好示范引导宣传,形成全民参与良好氛围
突出示范带动引领。分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行业示范品牌。(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严格执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评价内容,建设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案例遴选,加大有关示范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公共机构全面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各项要求,力争2022年底区级公共机构全覆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负责)
推动全民行动体系建设。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广泛报道我区塑料污染治理的优秀做法和典型经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政策宣传解读,做好舆论监督,引导公众科学认识塑料污染治理问题、正确理解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积极参与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区融媒体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按职责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密切追踪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专项工作机制报送。各镇街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根据本工作要点相关安排,进一步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措施,确保完成本地区塑料污染治理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