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72J/2024-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经济信息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1 |
重庆市巴南区工业发展和工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属国有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高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管理能力,科学高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现将《重庆市巴南区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巴南区工业发展和工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
专项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重庆市巴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巴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巴南工业实际,形成《重庆市巴南区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市巴南区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工业领域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区工业领域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在重庆市巴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负责督导具体应急措施,规范工业领域应急响应。
(一)区工业领域专项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区经济信息委主管负责人任组长。
副组长:区经济信息委分管负责人、区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分别任副组长。
成员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南供电公司、区属国有公司(大江科创城公司、国际生物城公司、数智产业园公司)、相关镇街。
区工业领域专项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区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承担专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南供电公司、有关区属国有公司、相关镇街等。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和检查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重点企业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负责督促重点企业采取相应的限产、停产或错峰生产等减排措施,降低污染负荷;负责督促重点燃煤企业储备并使用优质燃煤;负责优化电力调度;负责对违规排污的企业依法实施严格的处罚等。
二、预警分级与发布
(一)预警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二)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内容、预警调整和解除均由区应急指挥部或区应急指挥部授权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外发布,区工业领域专项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令开展工作。区工业领域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工业领域专项处置领导小组指令,立即将预警信息通告重点企业,调度相关镇街(园区)指导企业落实工业领域应急响应措施。
三、响应分级与措施
(一)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3.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二)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分为健康防护措施、倡导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响应措施要求详见《重庆市巴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
Ⅲ级、II级、I级应急响应的健康防护措施、倡导性减排措施信息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有关部门、有关区属国有平台公司、有关镇街组织实施。
Ⅲ级、II级、I级应急响应的强制性减排措施,由区工业领域专项处置领导小组按照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预警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区工业领域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研判分析,制定《工业领域重度污染预警工作措施指导意见》下发各镇街(园区),有关区属国有公司、相关镇街按照属事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指导意见内容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四、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对分区
结合巴南工业园区、企业分布及行业特征,本方案将10个镇街、3个园区纳入工业领域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重点区域,其他镇街、园区为一般区域。在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区工业领域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提出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各区域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工作。
(一)重点区域单位: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莲花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一品街道、南彭街道、惠民街道、界石镇,国际生物城公司、数智产业园公司、大江科创城公司。
(二)重点区域工作:重点区域内镇街(园区)工作职责:一是结合实际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一览表、涉气排污企业台账、重污染天气应对网格化联络机制等;二是整合经信、环保、综治等力量,组建本辖区内部门协作机制;三是开展预警期间常态化巡查走访,督促和指导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四是督促指导企业建立涉气排污设施运行维护台账、本企业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或计划。
五、总结评估
预警解除时,响应自行终止。各镇街、园区及时组织开展本辖区调查、分析,评估本辖区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及时向区工业领域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结评估报告。
六、应急保障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通信体系,有关部门、有关镇街、有关区属国有平台公司要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及时有效传达。
有关部门、镇街及区属国有公司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升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七、监督执法
各有关部门、镇街(园区)按照分工,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分析等手段,筛选涉嫌存在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的企业,对其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应急响应期间减排措施不落实、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违法行为。
附件: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责任
附件
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责任
一、区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落实区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工作,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组织开展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总结评估工作;承担区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处置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工作。
二、巴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拟定《工业领域重度污染预警工作措施指导意见》;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指导镇街、园区开展重点工业企业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负责监督自备电厂企业储备与调配使用优质煤炭。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高效稳定运行的执法检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及健康防护措施的宣传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会同区气象局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研判、预警;建立污染源清单并定期进行动态更新;协同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依法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法。
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评估和修订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工业领域燃煤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工业生产领域涉及排放的特种设备、成品燃油、燃气的质量监管。
市南供电公司:协助区经济信息委开展电力生产企业限产与停产阶段的电力调度工作,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正常电力供应。
相关镇街、区属国有公司:负责指导辖区重点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开展限产减排工作;按照重点区域工作职责,抓好日常管理工作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负责落实区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