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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172J/2023-00041 [ 发文字号 ] 巴南经信〔2023〕140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21 [ 发布日期 ] 2023-07-25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燃气经营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和市政府《关于在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渝府发〔2019〕19号)精神,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强对城镇燃气经营者守法经营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特制定《2023年度燃气经营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燃气经营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燃气经营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发〔2023〕18号)精神,结合我区城镇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对象与抽查时间

(一)抽查范围: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本次检查的范围是城镇燃气经营者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和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检查包括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配充装站及经营站点。具体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按比例(A:15%,B:17%,C:19%,D:21%,未评级:23%)抽取压缩天然气 (CNG) 加气站抽取1家,液化石油气储配充装站抽取1家,液化石油气经营站点7家。

(二)检查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等19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渝市监发〔2020〕91号)要求,本次联合抽查事项为“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是否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三)是否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四)是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五)是否按规定记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六)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生产设备设施台账登记情况;三类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专业技能业务培训,取得燃气从业资格证书情况。

(七)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取得使用登记证。

(八)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

(九)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进行监督检验。

(十)是否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十一)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演练。

(十二)瓶装气体销售单位是否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的气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气瓶,以及其他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

三、检查人员

在区经济信息委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人员库中各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由区经济信息委人员担任组长。

四、检查流程

(一)实施检查前,由检查组长联系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人员,协调具体检查时间、被检查对象、路线安排等具体事宜。执法检查人员应当查询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情况,在系统中打印抽查记录表、检查通知书,备置进行现场处置的相关文书。

(二)实施检查时,应向被检查对象出具检查通知书,检查通知书应由被检查对象签收;被检查对象失联或拒绝签收的,可邀请相关人员签字见证或由执法检查人员拍照留证。检查时应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记录检查情况。实地核查记录表可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执法检查人员应注明原因,必要时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予以见证。

(三)实施核查后,由检查组长将实地核查记录表记载内容,于检查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提交审核。

五、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勾选为以下结果:□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六、抽查结果的公示。

此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抽查结果,由区经济信息委录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予以公示并归集到相应市场主体名下。

附件:1.2023年巴南区燃气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

       抽查计划表

      2.2023年巴南区燃气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取

       对象名录


附件1

20231年巴南区燃气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表

计划名称

任务名称

抽查

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类别

抽取对象数量

抽查比例

检查

时间

承办

科室

是否

跨部门

2023年巴南区燃气经营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3年巴南区燃气经营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任务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

巴南区燃气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9

A:15%

B:17%

C:19%

D:21%

未评级:23%

2023年7月11日—10月31日

区经济信息委资源节约与执法科、区市场监管局特监科


附件2

2023年巴南区燃气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取对象名录

检查对象

名称

检查对象

编号

检查对象地址

重庆杰佳燃料有限公司天星寺门市

91500113MA60PQ3125

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太和街66号

重庆凯腾燃气有限公司东泉燃气供应点

91500113MA5UE24Q3G

重庆市巴南区东泉镇东泉村涂家沟

重庆市内引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惠民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点

91500113MA5U5UQH76

重庆市巴南区惠民镇沙井村71号

重庆杰佳燃料有限公司双河口门市

91500113MA5U71MUX7

重庆市巴南区双河口镇商贸街100号

重庆众禾燃料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充装)站

91500113742862822G

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红星村六社

重庆广和液化气经营部(普通合伙)

91500113060547024E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大桥二路2号

重庆市民源燃气有限公司

915001130628598145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工农坡165号

重庆市内引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小湾瓶装燃气经营部

91500113MA5YPWDA5L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陈家正街39号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道角加油加气站

91500113MA5U4CH493

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龙洲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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