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72J/2023-00045 | [ 发文字号 ] | 巴南经信〔2023〕145号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经济信息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7-24 | [ 发布日期 ] | 2023-08-10 |
巴南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业企业采用发电机组自发电保生产的市、区两级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国有公司: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供工作部署,鼓励和支持全区工业企业租赁(购置)发电机组,在迎峰度夏用电高峰期自发电保生产,降低极端情况对我区工业企业用电的影响,保障工业企业生产用电需求,确保我区电力稳定供应。根据市电煤保供专班办公室《关于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柴油发电机组在迎峰度夏用电高峰期间自发电保生产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申报补贴的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业用户。为我区租赁(购置)柴油(燃气)发电机组,用于2023年迎峰度夏用电高峰期间自发电保生产的工业企业用户(包含工业转供电用户、以制造业为主的楼宇产业园用户,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除外,以下统称工业用户)。
(二)参与需求响应。须提前签订需求响应协议,属于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单位应签订需求响应协议。
二、补贴期限
(一)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租赁柴油(燃气)发电机组的工业用户,以租赁协议(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原则上在2023年7月10日前签订柴油(燃气)发电机组租赁协议(合同),原则上在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柴油(燃气)发电机组安装。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购置柴油(燃气)发电机组的工业用户,以购置协议(合同)后支付定金的付款凭证日期为准;并在2023年7月10日前签订柴油(燃气)发电机组购置协议(合同),原则上在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柴油(燃气)发电机组安装。
三、补贴标准
(一)租赁补贴。市级补贴:对租赁单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柴油(燃气)发电机组,按照实际租金的30%且不超30元/千瓦/月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租赁费补贴。区级补贴:区财政按照市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供专班办公室审核后的补贴金额1:1的比例进行补贴,每户工业企业租赁柴油发电机组的补贴金额总计不超过12万元。
1.计算公式:
(1)若综合租赁单价未超过100元/千瓦/月,租赁补贴=综合租赁单价x租赁容量x租赁补贴时长x30%。
(2)若综合租赁单价超过100元/千瓦/月,租赁补贴=30元/千瓦/月x租赁容量x租赁补贴时长。
(3)综合租赁单价=租赁费用/租赁时长/租赁容量。
2.公式说明:
(1)租赁容量指工业用户租赁的柴油(燃气)发电机组容量,为发票(合同)容量和现场核实容量的小值,单位为千瓦。
(2)租赁补贴时长指工业用户在补贴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租用柴油(燃气)发电机组的实际时长,按日租赁的按31天/月折算到月,单位为月。
(3)租赁时长指工业用户租赁柴油(燃气)发电机组的实际时长,按日租赁的按31天/月折算到月,单位为月。
(4)租赁费用指工业用户租赁柴油(燃气)发电机组的费用(含税),以发票费用为准,单位为元。
3.举例说明:
(1)若某企业租赁柴油发电机组4500千瓦,租赁时长(7月15日-8月20日,37天),租金48万元。计算:租赁单价=48万元/4500千瓦/(37/31)月=89.37元/千瓦/月,≤100元/千瓦/月,补贴=租金48万元*30%=14.4万元。
(2)若某企业租赁柴油发电机组4500千瓦,租赁时长(7月15日-8月20日,37天),租金68万元。计算:租赁单价=68月,7月15日-8月20日计入补贴时长,补贴=30元/千瓦/月*(37/31)月*4500千瓦=16.11万元。
(3)若某企业租赁柴油发电机组4500千瓦,租赁时长(6月15日-8月20日,67天),租金87万元。计算:租赁单价=87万元/4500千瓦/(67/31)月=89.45万元/千瓦/月,≤100元/千瓦/月,7月1日-8月20日计入补贴时长,补贴=租赁单价*30%*(51/31)月*4500千瓦=19.7万元。
(4)若某企业租赁柴油发电机组4500千瓦,租赁时长(6千瓦/月,7月1日-8月20日计入补贴时长,补贴=30元/千瓦/月*(51/31)月*4500千瓦=22.21万元。
(二)购置补贴。市级补贴:对购置单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柴油(燃气)发电机组,市级按照6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置费补贴。购置补贴=60元/千瓦x购置容量,购置容量指工业用户购买的柴油(燃气)发电机组容量,为发票(合同)容量和现场核实容量的小值,单位为千瓦。今年市级购置补贴原则上不得超过柴油(燃气)发电机组购置费用的50%。区级补贴:区财政按照市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供专班办公室审核后的补贴金额1:1的比例进行补贴,每户工业企业购置柴油发电机组的补贴金额总计不超过12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2023年工业用户租赁(购置)柴油(燃气)发电机组自发电保生产补贴申报表》(附件1)。
(二)购置或租用柴油(燃气)发电机组的协议(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需求响应协议复印件。
(四)用户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工业园区、楼宇产业园、供电公司等为辖区用户申报补贴的,应提供辖区电力用户清单、电力用户同意书、转供电等佐证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报备。2023年7月25日前工业用户签订柴油(燃气)发电机组租赁(购置)协议(合同)后,应向区经济信息委报备,区经济信息委登记相关工业用户租赁(购置)柴油(燃气)发电机组的单价、总价、时限、数量和容量等信息。
(二)验收。2023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工业用户租赁(购置)的柴油(燃气)发电机组安装完毕后,应联系镇街、园区公司实地验收,作启动带负荷试验,并拍照留存,照片应人物清晰,并包含工业用户场地、机组外观、机组数量、接入位置、验收人员等信息。
(三)申报。符合条件的工业用户填报柴油(燃气)发电机组租赁(购置)补贴申报表(附件1),向区经济信息委提交纸质件和电子件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各2套,须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柴油(燃气)发电机组的租赁(购置)合同、付(收)款凭证、发票、佐证图片资料、承诺书(附件2)等材料。原则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1日09:00至9月15日18:00。
(四)初审。各镇街、园区开展真实性审核。在2023年9月15日前在申报书初审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后交区经济信息委。
(五)复核。区经济信息委汇总工业用户租赁和购置柴油(燃气)发电机组补贴清单(附件3),在2023年10月20日前连带电子件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供工作专班办公室。由市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供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公司等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六)兑现。市级补贴:市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供工作专班办公室将补贴名单、补贴金额以及接受补贴单位相关资料和信息传递至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资料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收款信息(联行号、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名称需与公示的补贴名单中名称一致。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根据补贴清单金额予以划款。补贴单位应开具资金收款收据(模板见附件4)。补贴费用由2022年重庆市计划外购电收益列支。
区级补贴:区经济信息委按照市经济信息委市级补贴名单进行1:1区级补贴,并将最终确定名单反馈各镇街园区,资金安排由区经济信息委党委会议审核后报请区政府审定,区政府审批后,由区经济信息委在相关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资金由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财政局向企业拨付,每户工业企业购置柴油发电机组的补贴金额总计不超过12万元。
六、其他事项
(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细则进行申报和审核,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收回资金,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工业园区、楼宇产业园、供电公司等为辖区用户租赁(购置)发电机组的,可以直接申报补贴,由镇街园区公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申报表中出具审核意见。
(三)对拟补贴用户名单公示中提出异议的,由市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供工作专班办公室、巴南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核实。
(四)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根据本实施方案,研究制订具体的市级补贴兑现操作办法,并报市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供工作专班办公室。
附件:1.工业用户租赁(购置)柴油(燃气)发电机组自发
电保生产补贴申报表
2.工业用户租赁(购置)柴油(燃气)发电机组自发
电保生产补贴申报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3.XXX区(县)工业用户租赁(购置)柴油(燃气)
发电机组自发电保生产补贴汇总表
4.资金收款收据模板
巴南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3年7月24日
(联系人:唐川、王杰,联系电话:023-662271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业用户租赁(购置)柴油(燃气)发电机组
自发电保生产补贴申报表
单位名称 |
(盖章) |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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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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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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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户名 |
开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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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企业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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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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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或园区 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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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购置)柴油(燃气)发电机组情况(每台填写一行) |
额定功率(千瓦) |
合同签订日期 |
租赁(购置) 费用 (万元) |
租用时间段(X月X日至X月X日) |
申请补贴 资金 (万元) |
合计 |
- |
- |
|||
区经济信息委 意见 |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1.根据填报内容需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例:企业营业执照、合同协议等)
2.此表由工业用户填写,产业园区等转供电应以使用的电力户号为单位填写,并提供转供电说明,法人和户主签字并加盖几方公章。
3.企业所属行业按“汽车制造、电子制造、装备制造、化工、医药、材料、消费品、能源”填报,行业所属大类按统计部门“工业企业行业大类”填报。
附件2
工业用户租赁(购置)柴油(燃气)发电机自发电保生产补贴申报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本单位对本次申报的工业用户租赁(购置)柴油(燃气)发电机组自发电保生产补贴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且已准确、充分及完整的表达我单位租赁(购置)柴油(燃气)发电机组自发电保生产实际,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
我单位符合本次申报细则中“申报条件”相应条款,如项目被主管部门予以撤销的或存在其他不实、违规情况的,我单位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并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3
XXX区(县)工业用户租赁(购置)柴油(燃气)发电机组
自发电保生产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XXXX区经济信息委 单位:千瓦、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纳税人识别号 |
电力户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所在地 |
行业 |
供电单位 |
购置柴油发电机容量 |
购置费用 |
租赁柴油发电机容量 |
租赁费用 |
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
建议补贴资金额度 |
产品和工艺是否限制类 |
产品和工艺是否淘汰类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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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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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经办人员: 日期:
附件4
资金收款收据(模板)
收 据
兹收到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转来自发电保生产市级补贴款XX元,大写XX元。
经办:
2023年X月X日
(加盖财务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