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67C/2023-00087 | [ 发文字号 ] | 巴南交通路许〔2023〕39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31 | [ 发布日期 ] | 2023-04-07 |
巴南交通路许〔2023〕39号
重庆市巴南区公路养护中心:
你单位于2023年3月29日提出 关于S103南湖桥至接龙段路面整治工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的申请。经审查,你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在本决定之日起5日内,到巴南区行政审批大厅交通局窗口领取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监督检查内容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所从事的交通行政许可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交通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3 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