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67C/2022-0002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4 |
重庆市巴南区港航管理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中心宗旨:为水运安全和船舶检验提供服务。贯彻执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督、船舶检验、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全区水上交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港口、水运、地方海事管理和船舶检验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对水上交通运输、港口岸线、港口管理,以及船舶管理、二类及以下船员证发放等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意见;负责安全措施落实的日常巡查;承担船舶检验相关服务;承担港口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统筹协调的具体工作;协助开展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水上运输、港口码头、地方海事、船检等相关数据信息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为主管部门规范水运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承担全区渔船检验和渔船检验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港口、码头等工程建设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港航管理事务中心属重庆市巴南区交通局,内设3科1室,分别是安全法制科、港航事务科、计划财务科、综合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2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1.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收入较2021年增加 141.74万元,主要是2021年的中央直达资金—市级专项经费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61.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24万元是上年结转的历年市级专项资金,2022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根据渝财建 ﹝2021﹞303号文件下达0.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2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21.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1.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357.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 8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20.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7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76 万元,比2021年增加141.7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4万元,比2021年增加20.0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0万元,比2021年增加7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级专项经费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数,2022年根据渝财建﹝2021﹞303号文件下达市级专项资金70万元,主要用于港航安全环保专项整治、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等重点工作;结转2021年市级专项资金51.72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8万元,比2021年减少60.24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04万元是上年结转的历年市级专项资金,2022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根据渝财建 ﹝2021﹞303号文件下达0.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辖区港口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设施建设 。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6.18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开展因公出国工作;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对公务接待进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进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暂无新购车辆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1.7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廖良维 联系方式:023-6621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