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67C/2023-00113 | [ 发文字号 ] | 巴南交通发〔2023〕92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8 |
重庆市巴南区交通局 关于印发巴南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
《巴南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区交通局党委2023年第四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交通局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中法办明电〔2023〕1号),以及《重庆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巴南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各项部署,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做到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推动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走在全市前列,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坚持法治为人民、依靠人民,积极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解决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引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整治,努力实现“五个推动”:一是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彰显法治力量,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二是推动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全面筑牢法治根基,实现常治长效;三是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体现便民惠民;四是推动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队伍管理切实加强,确保素质过硬;五是推动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严肃法治责任落实,持续正风肃纪。通过专项整治,预期实现“六个目标”:一是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执法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满意度显著提升。二是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体现便民惠民,执法方式显著优化。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确保素质过硬,执法能力显著增强。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配套制度,执法效能显著提高。五是严肃法治责任落实,持续正风肃纪,执法监督制约显著规范。六是筑牢法治根基,实现常治长效,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二、整治内容
坚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正风肃纪、久久为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重点整治七个方面执法顽瘴痼疾,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行政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收取年票、月票,出售“路牌”,随意扩大非现场查处范围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擅自修改定性违法行为,擅自降低处罚标准,拆单处罚、降格处罚,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人大监督、信访、诉讼、检察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办理投诉举报中反映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七)新闻媒体曝光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和案例。
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局机关各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要围绕上述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以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附件1)为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进一步细化问题表现,结合实际深入查找、全面摸排清理、整改纠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可能存在的各类问题,包括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新问题等。
三、工作机构及责任分工
成立巴南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组 长:袁 泉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牟小莉 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向 莉 副局长
崔 天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任 云 局党委委员、区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廖代鹏 局党委委员、区运管所所长
陈 军 局党委委员、区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后林 区港航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李 鑫 区公路质监中心主任
丁 敏 区铁路港口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韩仲赤 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大队长
赵建飞 局办公室主任
徐 葶 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广 玲 局政工科科长
何春燕 局公路和铁路发展科科长
高禹诗 局行政审批和法制科负责人
龚 甜 局综合运输管理科负责人、
王华松 局安全和公路管护科科长
王 飞 局港航民航管理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和法制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行政审批和法制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如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和科室有关负责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具体负责全面推进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包括巴南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线索清单、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典型案例的梳理汇总,具体负责加快建立构建综合执法机构内部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具体负责全面总结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等。
局机关各科室以及区运管所、区公路事务中心、区港航事务中心、区公路质监中心等局属各单位负责清理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梳理汇总、论证分析有关建议,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指导、督促本业务领域所联系的局属相关单位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审核局属行业事务中心提出的本业务领域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建议。局办公室、政工科牵头负责专项整治期间信访稳定、投诉举报、舆情引导等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28日前)
区交通局及时组织召开全区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推动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区运管所、区公路事务中心、区港航事务中心、区公路质监中心、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传导压力、分解责任、细化措施,做好宣传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落实落细。
(二)线索收集阶段(5月15日前)
1.社会面收集问题线索。坚持做到“开门整治”,在专项整治期间持续收集社会面问题线索。区交通局在官方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发布专项整治通告(见附件2),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发放专项整治通告,要在机关办公场所、固定超限检测站、服务大厅等固定办公场所张贴专项整治通告,要通过开设投诉热线、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发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暨执法辅助工作监督卡(附件7)等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情况反映和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执法监督和政务服务监督,收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区运管所、区公路事务中心、区港航事务中心、区公路质监中心等有关单位也要同步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综合运用“互联网+督查”平台、新闻媒体、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督查检查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梳理汇总后要及时报送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系统内部收集交办问题线索。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区公路质监中心、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要对2021年以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各类问题、案件进行梳理,于5月8日前报送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局政工科梳理分析2021年以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局办公室梳理分析2021年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信访案件,局行政审批和法制科、局属各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梳理分析2021年以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市、区两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收集上报的问题线索汇总后再反馈至局机关有关科室、辖区有关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和局属行业事务中心依法处理、整改落实。
3.建立问题清单。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收集的问题线索以及市、区两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上级反馈的问题线索,梳理汇总形成《巴南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清单》(以下简称《线索清单》,见附件3)。要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关键少数,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梳理形成《巴南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问题清单》(以下简称《问题清单》,见附件4),确保问题线索收集工作见底到边,《问题清单》经局各相关科室分管领导或各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于5月9日前报送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应于5月10日前上报市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至7月31日)
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要对标对表专项整治内容和任务,以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结合实际全面摸排、清理、纠正、整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新问题等各类问题,重点整治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七个方面执法领域顽瘴痼疾。坚持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倒逼查、重点问题深入查相结合,“刀刃向内”、自上而下开展自查自纠。要全面摸清2021年以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底数,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力量,实化整治举措,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要建立《巴南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台账》(以下简称《工作台账》,见附件5),狠抓问题整改,实施销号管理,做到认识到位、剖析到位、整改到位。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要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置。
(四)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前)
1.开展专项督查。由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督查组,由局领导担任督查组组长,局系统各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综合运用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从6月下旬开始分别对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地督查,主要是对照各单位《问题清单》、《工作台账》,督查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促真查真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确保整治工作压力不减,整改效果彰显。
2.开展案卷自查互评并做好迎接上级案卷评查的准备工作。区交通局督察组将聚焦整治内容和发现的问题,对2021年以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开展抽查检查,专项评查结果将于8月21日前上报市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通局督查组也将对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检查。区公路质监中心、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等执法案件办案机构负责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执法案卷开展自我专项评查并做好迎接上级对以上执法案卷开展抽查检查的准备工作;局行政审批和法制科驻窗口工作人员和区运管所、区公路事务中心、区港航事务中心等负责对行政许可案件开展自我专项评查并做好迎接上级对以上执法案卷开展抽查检查的准备工作;必要时,区交通局督察组将组织各科室、各单位开展执法案卷互查互评的抽查检查工作。
3.开展整改总结。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成效、梳理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典型案例,汇总有关工作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附件报送典型案例(其中区公路事务中心、区公路质监中心、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至少报送1个正面案例、如实上报所有负面案例)(见附件6)和《工作台账》(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也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经局党委会议审定后,于9月20日前汇总报送市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科室、各单位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追责问责、容错免责的情况要作书面专题说明并及时报送。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全面总结全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梳理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市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持续推进阶段(长期推进)
各科室、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要聚焦行业领域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全面清理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要于10月15日前报送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交通局和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反上位法规定,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需要修改的,各科室、各单位要及时向有权机关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负责修订或者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不断健全行业监管制度和措施,努力探索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法治督查与党内其他监管方式贯通协调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要统筹推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成渝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协同发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执法队伍轮训、交通执法“四基四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机制,持续推行“说理式”执法,规范落实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要结合专项整治及时补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能力水平短板,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强大动力。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督查组对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专项整治工作是否整改到位、整改问题是否反弹、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体制机制建设是否健全等工作开展“回头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要将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组织推动各责任科室、责任人员认真整改突出问题。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督促落实的职能职责,加强与局政工科、上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等科室或单位的协作配合,加强对局属相关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的督促指导,有力推动落实。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请示报告,按时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动态信息和总结报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相关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要切实承担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统筹领导本科室、本单位整改落实,推动形成条块结合、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落实整改责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要亲自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亲自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亲自督促整治任务推进,压紧压实整治主体责任、任务落实责任和日常检查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成效巩固。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逐项对照专项整治内容、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项细化整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机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明确整改方式、检验标准和工作成果。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及时搜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认真撰写、按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动态信息和总结报告。其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总结报告要以正式红头文件形式报送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督查指导。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报送的《实施方案》、《问题清单》统筹建立整改任务销号台账,牵头组织督察组开展实地督查,可采取书面函询、听取汇报、实地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相关科室、相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治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问题突出的有关科室和单位,可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专项整治问题逐项挂账销号、整改落实到位。对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由局政工科牵头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注重常治长效。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切实从制度层面找出“病灶”、拔除“病根”,着力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坚持强基固本,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切实提高一线执法能力水平,有效提升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效能。
(六)加强舆论宣传。各科室、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广泛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深入宣传专项整治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成效,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台账建设,明确牵头机构、责任机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确工作方式、工作成果和检验标准,做好各类资料归档基础工作,便于及时配合上级做好检查和调度工作。
(七)依法处置线索。按照属地属事管理原则,问题发生地及各相关属事科室和属事单位为问题线索征集处理、上报备案、结果反馈和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问题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依法依规严格保密。应依法依规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及时向反映人沟通反馈,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等也要及时向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备案。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强化信息报送。建立月度信息报送制度,每半月(每月10日、23日前)向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亮点工作、创新举措、疑难问题、工作建议。区交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每半月(12日、25日前)要向市交通局和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局机关各科室要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人,区运管所、区公路事务中心、区港航事务中心、区公路质监中心、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等相关单位要确定1名负责人和1名经办人为联络人。
附件:1.全面依法治国调研与督察(第1期,总第70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2.巴南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清单(空白式样)
3.巴南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问题清单(空白式样)
4.巴南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空白式样)
5.典型案例示例——XX单位对XX问题的处置情况(空白式样)
6.巴南区交通局行政执法暨执法辅助工作监督卡(2023年4月修订)
重庆市巴南区交通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