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交通局 关于公布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举报渠道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决策部署和市依法治市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局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重庆市巴南区交通局决定开展全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公开征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欢迎社会各界反映举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与问题线索受理范围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行政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收取年票、月票,出售“路牌”,随意扩大非现场查处范围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擅自修改定性违法行为,擅自降低处罚标准,拆单处罚、降格处罚,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人大监督、信访、诉讼、检察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办理投诉举报中反映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七)新闻媒体曝光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和案例。
二、市和区县执法权限划分(摘选自市交通局官网)
合理划分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与各区县(自治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的执法权限与范围。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依法承担高速公路路政、运政的执法工作,主城九区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工作,市管公路、水运、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工作,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执法工作,交通运输领域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及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大案要案的督办工作,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有关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区县(自治县)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要求,其余执法职能由区县(自治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承担。具体以执法事项清单的方式明确。
三、问题线索征集受理时间
(一)征集时间:专项整治期间,截至2023年10月31日
(二)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四、问题线索受理渠道
(一)全市统一受理热线: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二)市交通局受理渠道
1.电话受理:023-89077770
2.电子邮箱:cqsjtj2023@163.com
3.来信受理: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信访办(收)(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7号财富2号C栋)
(三)巴南区交通局受理渠道
可通过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巴南区交通局门户网站、局系统各单位执法或办公场所公告、电话受理、来信受理等方式发布举报途径,请社会各界予以关注或通过公开电话咨询。
1.电话受理:023-66223882。
2.来信受理:重庆市巴南区交通局办公室(收),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龙海大道6号,邮政编码:401320。
(四)巴南区交通运输系统其他单位受理电话
1、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巴南区大队(简称“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属市交通局和市交通执法总队的下属单位,而非巴南区交通局下属单位)服务监督电话:023-62589220。
2、巴南区运管所(巴南区交通局下属单位),服务监督电话:023-66221581。
3、巴南区公路事务中心(巴南区交通局下属单位),服务监督电话:023-62852968。
4、巴南区港航事务中心(巴南区交通局下属单位),服务监督电话:023-66222484。
5、巴南区公路工程质监中心(巴南区交通局下属单位),服务监督电话:023-66219656。
6、巴南区公路养护中心(巴南区交通局下属单位),服务监督电话:023-88966050。
7、巴南区铁港中心(巴南区交通局下属单位)服务监督电话:023-62298972。
五、其他注意事项说明
(一)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应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查办。不属于专项整治范围的问题线索请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对巴南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优化执法方式、优化相关审批检查工作流程、出台相关便民利民举措、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三)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受理单位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欢迎广大市民参与和监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十分感谢社会各界对重庆市巴南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