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01X/2024-00416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教委发〔2024〕145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4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4 |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巴南区后浪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段若石:
你提交的《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市巴南区后浪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地址为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10号风花树17栋3楼;举办者、校长:段若石(身份证号码:510214**********10);办学类型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美术、书法、语言、戏剧与影视培训。
二、请接此批复后,及时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到银行开设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完成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流程,并严格规范管理,按核定办学内容规范办学。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