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01X/2025-00152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教委发〔2025〕32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03 | [ 发布日期 ] | 2025-04-09 |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巴南区晶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晶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地址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地址由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鱼胡路74号附
37号2-6、2-7、2-8、2-9号、附57号4-3变更为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鱼胡路74号附57号4-3。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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