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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01X/2021-006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2021年重庆市巴南区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了解政策。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cq.cn)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阅读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明确认定的人员范围、时间安排、认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

二、网上报名。根据认定通知中的时间安排,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报各项信息。

三、准备工作。网报成功后,在报名系统中认真查看本区发布的认定注意事项,逐一对照检查认定申报信息、资料是否准确、完备,明确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等,不明确的事项务必通过专用QQ群(高中中职认定咨询702463655、初小幼认定咨询678795644,仅在认定期间开放)或电话(023-66211239)咨询清楚。

四、现场确认。携带符合要求的完整认定资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五、查看结论。根据认定通知中的时间安排,登录指定的网址查看认定结论。

六、领取证书。根据认定通知中的时间安排,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档案袋。

七、档案存档。在证书领取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认定申请表档案袋送交到自己的个人档案保管机构存档


确认范围

(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户籍在巴南2.市外户籍持居住地址为巴南区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3.在巴南就读的研究生或本专科学生<含用已取得的本专科学历申请认定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只能在6月批次申请认定>4.在巴南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5.符合规定的港澳台居民);

(二)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201611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重要提示及常见问题】

(一)请申请人在申报前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文件、工作通知,了解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等相关要求后再进行网上申报。如因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确认范围,或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认定不能完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须本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系统进行申报,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须上传清晰规范的《个人承诺书》,正确选择申请地类型,否则不能通过认定,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务必核实申报信息,准确填写如:最高学历和毕业时间须填写已经取得的学历层次和时间,不是现在还在攻读的学历和时间(应届生除外);简历须写到“至今”,时间必须连贯,不交叉不重叠,应届生填高中、大学两段经历,不要单独填实习经历,往届生从当前时间往前倒推两段学习、工作或待业经历;“是否在校生”选择“是”的,工作单位填“无”,现从事职业填“学生”,专业技术职务填“无”等等。如因申报信息错误不能完成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各项说明特别是关于体检、领证的说明,非巴南区确认范围自行参加巴南区体检、未按时出具合法证件领取证书造成证书注销等,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体检安排】

符合认定条件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均须在规定时间带上本人身份证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登记照(照片要求见后)1张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者方能受理申请,且仅限于当前批次认定有效。

体检合格标准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各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会在报名系统中的注意事项里写明,请报名后注意查看。体检表由医院提供,表上的区县/学校填“巴南区”,申请资格种类填自己申请的教师资格完整的名称,如“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等。

【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按认定通知中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每日9:00-11:3014:00-17:00携带符合要求的完整认定资料到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地点: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文化活动中心三号楼,轻轨3号线学堂湾站2号出口往鱼洞方向前行300)进行现场确认。(注意:请按疫情防控的要求佩戴口罩,在入口处测量体温、登记信息或出示渝康码,进入大厅后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扎堆,严格做好自身防护)

【资料准备】

(一)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按顺序叠放):

1.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户籍资料: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学籍档案证明。申请地类型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巴南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主页、本人页、增减页须复印在1张纸上);申请地类型为“居住地”的提供居住地址为巴南区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原件、复印件1份;申请地类型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提供在巴南区的大学学籍档案证明(模板见后)原件1份。港澳台居民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地”,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1份,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地”,提供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份。

3.体检资料:《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单项检查报告不提交)。

4.诚信资料:《个人承诺书》原件1份(A4纸打印签名)。

5.证件照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登记照1张,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为防墨迹未干易擦花,务必提前写好)。规格为25mm×35mm,不留白边,背景为白色,图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必须与《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上张贴的照片和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须露耳、露眉、露颈,不准配戴任何首饰。

(二)现场确认可能需要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的要求同上,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不提供):

6.学历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1)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2)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3)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复印件1份。4)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在校生证明。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1份。

(三)首次申请认定的20161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任教学科且与所获学历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的该生大学期间成绩单,以及毕业当年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的证明(模板见后,需加盖就读学院公章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公章);(2)本人首次申请认定的承诺书(模板见后)。

【领证安排】

认定通过的申请人按认定通知中规定的证书发放时间(每日9:00-11:3014:00-17:00)凭身份证原件网报未核验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已装入专用密封袋,由申请人在15日内送交个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存档)。

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不允许代领。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原件1份,代领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电话(02366211239QQ702463655678795644

监督举报:电话(02362658186

【证明模板】

(一)学籍档案证明模板非巴南户籍在读研究生、本专科学生用已取得的学历在现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非巴南户籍应届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时需要


学籍档案证明


兹证明:姓名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系我校XXXXXXXXXX专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生,该生于XXXXXX月入学,学制X年,目前在校就读,该同志学籍档案于XXXXX月起在我单位管理(存档号:XXXXXX)。

经查档案,该同志有/无犯罪记录(如果有,须填写时间地点犯何罪)。


校名称:(公章)


档案管理负责人签字:


XXXXXXXX


(二)在校生证明模板(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生需要)


在校生证明


兹证明:姓名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系我校XXXXXXXXXX专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生,该生于XXXXXX月入学,学制X年,目前在校就读,将于XXXXXX月毕业,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校名称:(公章)


学籍管理负责人签字:


XXXXXXXX


(三)承诺书模板(201611日前入学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生首次认定需要)


往届师范生承诺书


我是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间:XXXXXX月;毕业院校:XXXXXXXXX所学专业:XXXXX),我承诺此前不具备任何教师资格,否则一经查实,愿意接受相关规定处理。


承诺人(指模):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XXXXXX


(四)毕业院校证明模板(201611日前入学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生首次认定需要)


毕业院校证明


XXX同学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系我校XXXX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教育类XXXXX专业毕业生,XXXXXX月毕业时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原因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情况属实。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签章):


毕业院校(签章):


XXXXXX


(五)委托书模板(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证书时需要,现场确认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

委托期限:日至日。

本人承诺,此次委托真实有效,如引发相关法律纠纷,本人自行承担后果及责任。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电话: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电话:


年     月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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