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01X/2020-004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6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6 |
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中小学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一、名校长(名师)工作室成立的目的
组建名校长(名师)工作室旨在发挥优秀校长(教师)在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并建立干部教师培养新机制,建设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工作室是集学校管理、教学研究、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合作共同体,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一种研训一体的培训模式。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包含工作室的性质和任务、工作室主持人及学员应具备的条件、工作室主持人与学员的确定、工作室主持人职责、工作室运行要求与保障措施、工作室管理与考核评估等内容。
三、工作室主持人与学员的确定
(一)主持人的确定:符合主持人申报条件的人员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照《管理办法》中对应的条件对自荐人员进行核查后上报区教委,区教委对学校推荐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公布结果。
(二)学员的确定:符合学员遴选条件的人员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照《管理办法》中对应的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考核后推荐给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主持人对学校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后上报区教委,区教委对主持人上报的遴选人员进行核查后公布结果。
四、工作室管理与考核
(一)工作室的管理与指导
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由区教委统一领导管理和考核评估,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工作室挂牌学校指派1名副校长专门分管工作室工作并协助区教师进修学校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
(二)工作室的考核与评价
1.工作室考核的形式:区教师进修学校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测、影响检测等考核方式,对工作室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培养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评价。获得重庆市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称号的主持人,其工作室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评估。
2.工作室考核的内容: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情况,工作室培训和指导校长(教师)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科研中取得的主要业绩等。
3.工作室考核的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等次跟工作室建制与经费划拨挂钩。
4.工作室学员的考核:由工作室主持人依据学员培养计划分别进行年度考核和培养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即退出工作室,周期考核合格者由区教委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五、工作室经费用途
(一)经费划拨
区教委按当期工作室总数以学年为单位统筹划拨工作室经费。其中经费总额的60%平均划拨到主持人所在学校,作为工作室日常运行经费;经费总额的40%划拨到区教师进修学校,作为工作室考核经费。区教师进修学校对当期所有工作室统一实施学年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报区教委审核同意后,按考核等次划转相应金额到主持人所在学校。
(二)经费使用
主持人所在学校要保障工作室经费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审计。工作室经费主要用于该工作室添置书籍、办公设备,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线上授课课时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以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等。
工作室主持人讲义费在工作室经费中列支,每月可以报销不超过800元的讲义费(每年按12个月计算),报销时须附讲义材料和学员签到册。
六、工作室运行要求
工作室应设在主持人所在单位,专设一间工作室并挂牌,主持人所在单位负责保障并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
工作室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运行,选拔工作室学员,建立学员进修业务档案,负责学员年度考核。撰写工作计划与总结,每月固定时间开展以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研究等为主题的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培训周期内组织学员开展一次在学校管理经验、教育教学业绩、课题研究成果、学习心得体会等方面的成果展示活动。
名校长工作室:学员每学期通过网络平台发表至少1篇学校管理方面的论文或心得体会;培训周期内至少有3人次以上发表研究论文或出版研究专著;工作室至少培养1名有研究方向且在全市有影响的中青年校长;完成1-2个区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
名师工作室:学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研究课;培训周期内参加赛说课获区级及以上奖励至少2人次以上;工作室培养至少1名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完成1个区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