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01X/2024-004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2 |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新教师上岗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中小学、幼儿园:
为更好地促进新教师的专业成长,使其尽快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定于2024年8月开展2024年新教师上岗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做好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使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双减”背景下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新教师对学校教育理念和教育文化的认同度,尽快融入巴南教育文化,缩短新教师的角色转换期,使其尽快成长为合格教师。
二、培训对象
巴南区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进教师。
三、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和实践研修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1.集中理论研修:2024年8月21日—23日。
报到时间:8月21日8:10—8:50;
上课时间:每天9:00—12:00,14:00—17:00
2.教学实践研修:2024年9月—11月,共计4.5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1.集中理论研修:巴南区教师进修学院(巴南区莲花街道黄溪口7号)博学楼学术报告厅1
2.教学实践研修:学员学校
五、培训考核
(一)以形成性(出勤)和绩效性(态度和能力)考核相结合。培训期间,教师运用所学的知识,结合教学实际,完成布置的相关作业,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在培训期间,教师符合出勤要求,修完规定的教学内容,并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巴南区教师进修学院颁发结业证明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分。
(三)建立新教师三年个人成长档案,并由校级、区级相关单位对学员完成考评,结果记入成长档案。
六、注意事项
1.培训不收费。学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提供午餐,自带笔记本和笔等学习用品。
2.请各单位安排学员准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请假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必须提供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请假条,请假超过总学时的五分之一,不予结业。
3.因培训场地有限,不提供停车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培训,路途中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人身伤害,保管好随身物品和财物。
4.为方便交流学习,请用钉钉扫码加群:
5.为方便登记继续教育学分,请用微信扫码填写个人信息:
七、联系方式
赵 军:62857261
陶 征:66236433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