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01X/2024-00391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教委发〔2024〕134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1 |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各中小学、幼儿园,委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4〕207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教育系统202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4〕5号),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申报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名额
各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限额内申报推荐。非在编人员不受岗位限制。
三、申报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系列。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渝人社发〔2023〕57号)、《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对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任职经历相关条件进行界定的通知》(巴南教委发〔2024〕51号)执行。
(二)中职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等5个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35号)执行。
(三)援藏人员及技能人才。按照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一)市教委组织评审的高级职称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中职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个人申报时间及学校审核时间2024年11月10日24:00截止,区县审核报送时间11月17日24:00截止。
(二)区教委组织评审的中初级职称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个人申报时间及学校审核时间2024年11月20日24:00截止,区县审核报送时间11月25日24:00截止。
(三)中职教师系列中初级申报按渝职改办通知的时间执行。
五、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文件规定,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
(一)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的“业务办理”端口,进入“职称”板块(系统),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登录方式:(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2)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直接登录;(3)通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点击“业务办理”登录。(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见网址:http://rlsbj.cq.gov.cn/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常见操作问题解答见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sy/fwzn/202110/t20211028_9899030.html,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
非在编人员申报职称的,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235号)要求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经学校同意、存档机构审核档案后,按程序申报。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职称考核评价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和程序开展推荐工作。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提交材料原件和电子件,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扫描不清晰的,应通知申报人员,在限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公示表(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必备经历和工作量核查表》(附件1,系统有模板下载)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未经公示的人员不得上报,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上传。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上报。
(三)部门审查
区教委在基层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复审,将《重庆市职称申报送审名册》送区职改办签章报送。同时送区纪委驻区教委纪检组备案。
六、申报材料
(一)电子件
网上提交电子件包括基本条件、业绩成果、其他有关材料以及佐证材料,均在系统中上传。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中,原件经学校审核后可直接扫描上传,复印件需具备“三要素”,即: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论文(著作),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扫描件。
(二)纸质件
《重庆市职称申报送审名册》(附件2)、《xxxx年xx学校职称申报公示情况》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
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准确、齐备负责,确保网上提交电子件清晰可辨。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承诺提交信息真实,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 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八、有关事项
(一)组建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组建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组成,工作组人员3—5人,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审核人员须对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二)坚持考核评价师德为首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更加注重师德师风和立德树人表现。各单位推荐教师参加职称评审时,要坚持把师德师风放在首位,把是否具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作为重要评价指标。通过问卷、测评、纪实等方式,结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由同行或服务对象,对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价。
(三)坚持考核评价“四重”原则
着力破除“五唯”,以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业绩贡献为重点,提高综合评价质量。各单位对教师的考核评价要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把教育教学实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职称评审通过率适当向乡镇普通学校及村校(教学点)倾斜,对乡镇普通学校及村校(教学点)教师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刚性要求。
(四)落实考核方案备案制度
各单位将经教代会或全体职工会审议通过的职称考核评价方案报区教委备案。职称考核评价方案应坚持立德树人标准与职称申报条件相结合、与学校的绩效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教师专业发展相结合,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发挥“指挥棒”作用。
(五)对相关经历的界定及口径
渝人社发〔2023〕57号文件中关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和“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经历”的界定,按《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对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任职经历相关条件进行界定的通知》(巴南教委发〔2024〕51号)执行。
(六)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再单独提前送审,按规定填写《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3),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七)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必备的经历和工作量
申报人员在系统中下载《必备经历和工作量核查表》模板,进行如实填写,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小组工作人员核实查验,由单位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签章上传系统。
(八)任职时间计算
申报人任职时间及中小学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合格证有效期的计算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九)评审材料归档要求
通过服务平台职称系统评审的职称,将自动生成套章的评审表。评审结果公布后,由各单位自行下载打印,完善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区县职改办盖章。评审表与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应一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
(十)职称证书
正式公布评审结果文件后,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十一)收费
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420元/人、240元/人,120元/人。
未尽事宜以市职改办印发的《重庆市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4〕207号)、市教委职改办下发的《关于认真开展教育系统202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4〕5号)为准。
附件:
1.必备经历和工作量核查表(系统模板)
2.重庆市职称申报送审名册
3.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必备经历和工作量核查表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任教学科 |
身份证号码 |
||||||||||
(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 |
班/团/队等 |
本人作用 |
年限 |
查验人签字 | ||||||
(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生家访情况 | |||||||||||
起止时间 |
家访学生所在班级 |
家访情况(次数、效果等) |
查验人签字 | ||||||||
(三)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 |||||||||||
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名称 |
任教学科 |
合计时间(年) |
查验人签字 | |||||||
(四)上课(日常教学课程) | |||||||||||
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名称 |
任教学段及学科 |
周课时量 |
查验人签字 | |||||||
(五)听课节数 | |||||||||||
起止时间 |
听课节次 |
教务处确认节次 |
合计节次 |
查验人签字 | |||||||
(六)完成其他工作情况 | |||||||||||
起止时间 |
工作内容 |
查验人签字 | |||||||||
(情况)意见 |
经审查核实,同志任教以来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合计年,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合计年,且完成了学校规定的学生家访工作;该同志课堂教学周课时节,任现职以来年均听课节次,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情况属实。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公示情况 |
经集中公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五个工作日,无异议。 单位纪检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表中查验人、审核人、单位纪检签字。
附件2
重庆市职称申报送审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是否校级领导 |
现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及时间 |
申报职称系列 |
申报职称名称 |
申报专业 (学科) |
评审方式 (评审、破格、转评) |
学校类型(中小学教师填写此栏) |
备注 |
例1:xxxx |
xxx |
男 |
硕士 |
否 |
一级教师 2009年11月 |
中小学高级(文科) |
高级教师 |
小学 语文 |
评审 |
市级重点中学、示范学校及教研机构/城区普通学校/乡镇普通学校/村校(点) |
||
是 |
高级讲师 2009年11月 |
中职正高级 |
正高级讲师 |
汽车 维修 |
转评 |
注:此表电子档需以Excel版本(示例版本见职称工作群)报送,按中小学正高级、中小学(文科类)副高级、中小学(理科类)副高级、中职正高级、中职副高级、实验技术、教育系统社会科学、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的申报职称序列顺序依次排列汇总。
附件3
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最高学历 |
学位 |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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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何 专业职称 |
破格申报 职称 |
||||||||
满足何条破格条件 |
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渝职改办〔××××〕×××号)第×条第×款。 | ||||||||
符合破格条件的佐证业绩成果 |
|||||||||
所在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区县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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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说明 |
本表须提交一式2份,并附相关破格材料2份。审核部门留存1份,进入申报材料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