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01X/2023-00247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教委发〔2023〕93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7-09 | [ 发布日期 ] | 2023-07-14 |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养成教育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重庆市巴南区养成教育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形成全员育人格局。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养成教育对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多样化、分层次地《实施细则》宣传解读,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自觉践行,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落实,打造养成教育特色。各学校要根据《实施细则》拟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实施细则》进校园文化、进课堂、进主题活动、进家庭、进社会,围绕“巴心养成 巴实教育”的养成教育工作品牌,因地制宜创新工作途径和方法,丰富育人课程、优化育人环境,形成学校养成教育工作特色。
三、注重评价,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各学校要立足《实施细则》,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实现运用多把尺子评价学生。结合道德、文明、学习、健体、审美、劳动、生活、安全“八大习惯”养成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优秀品质、坚强意志、良好习惯,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