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学生管理>优待政策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01X/2024-002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5-06 [ 发布日期 ] 2024-05-06

2024年中考照顾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录取。

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学校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后报区教委审核,区教委统一上报市教委审核认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