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01X/2020-0038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8-24 | [ 发布日期 ] | 2020-08-24 |
关于《重庆市巴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20〕14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巴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现就《巴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通过区教委认定、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接受财政经费补助或政府其他方式扶持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一是经巴南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园证照齐全;二是符合巴南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幼儿园结构调整需要;三是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办园行为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反财务财政政策、规章行为,办园行为规范;四是办园条件和质量达到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无“大班额”“小学化”现象;五是参照国家《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配备保教人员,师幼比合理,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六是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职工工资待遇,并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七是收费标准一级园每生每月不超过900元;二级园每生每月不超过800元;三级园每生每月不超过700元。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有哪些程序?
1.具备条件的幼儿园每年5月底前向区教委提出书面申请。
2.对申报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实地考察、评审。
3.区教委对达到条件的幼儿园予以初步认定并公示。
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哪些扶持政策?
一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等级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按照《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教委发〔2017〕223号)享受资助政策。
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资金有哪些管理要求?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建立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制度,加强财务核算,不得通过虚增成本、关联交易等方式转移收入。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对外公开,严禁乱收费。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师资培训、文体活动、办公、水电、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教玩具的购置;幼儿园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租赁及维护修缮;聘用人员经费;幼儿体检和幼儿园安全及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行所需的各项经常性支出。
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哪些管理要求?
相关部门负责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的日常管理,开展常规检查和年度综合检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派挂牌责任督学对责任园进行经常性督导。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收费、保教质量严重下滑、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的,区教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为3个月,在整改期间,停止拨付财政有关经费。整改不力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处理,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
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如何申请退出?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愿申请退出的,必须提前一年向区教委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区教委综合评估,作出延缓退出或同意退出的决定,并做好善后相关工作。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或退出普惠性幼儿园后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普惠性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