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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01X/2021-00560 [ 发文字号 ] 巴南教委发〔2021〕206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巴南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南教委2021206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巴南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各中小学,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巴南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1928


巴南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中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1. 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指导,坚持育人方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课外读物进校园流程,净化校内课外读物,培养学生良好的课外阅读习惯,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重点内容


(一)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课外读物主阵地作用


1.推进馆藏图书增量提质,满足课外阅读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课外读物的主阵地作用,根据国家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结合实际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严格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家长、学生代表等推荐,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提高馆藏图书品质,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2.加强图书馆课程建设,丰富课外阅读活动。根据学生阅读需求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组织全校教师共同开发图书馆课程,定期面向全体新生开设入馆教育和文献信息检索、辨别、利用等课程,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


3.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探索有效管理办法。在充分保证学生身心健康的基础上,根据学段特点,有序引进馆藏图书中的数字出版产品,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要求,对数字出版产品内容、形态、平台等认真遴选、审核,探索出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数字出版产品进校园管理办法。


4.增强图书馆软硬件实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学校要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综合服务水平。积极参加图书馆评估活动,争创示范图书馆。以评促建,提升图书馆品质,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


5.收集分析阅读信息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学校图书馆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从不同维度对学生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差异比较,定期向学生推送个人借阅信息和个性化的推荐书目,同时为馆藏图书管理和新进图书遴选、图书馆课程开发建设等积累数据,提供精准服务。


6.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服务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要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图书馆专业人员资格准入规定,建立与完善中小学图书馆专业人员引进、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


(二)严格流程管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对受捐赠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坚持“谁受赠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捐赠图书工作责任机制,由各校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报区教委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要审核所有进校园的读书活动方案,并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有相关推荐组室负责人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


4.不鼓励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由学校做好指导工作。


5.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各校要针对校园书店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管理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三)把握关键环节,健全课外读物管理工作机制


1.制定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方案。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章立制,优化和完善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规范课外读物推荐流程各校要坚持“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流程,原则上每学年推荐1次进校园课外读物,学校也可根据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相关流程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学校要统筹推选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区教委备案。


3.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审查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建立完善课外读物采购责任机制。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图书经费的保障,用足用好相关专项经费,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做到“供货渠道正规,读物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5.严格课外读物推荐工作纪律。各校要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项“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严禁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对违返规定的相关人员将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责任务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党政要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学校管理部门、学科组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落实教师对学校推荐书目的导读和导学责任,学校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写进校纪校规,并严格执行。


(二)加强排查清理严格问责制度


各校要加强对校内课外读物的排查清理,区教委、区进修校和各中小学校相关责任人组建专项核查组、重点抽查组、问题处理组、专家审读组等4个工作小组,统筹指导全区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排查清理工作,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课外读物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排查不力、校园推荐图书存在质量问题、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图书等行为,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协同治理,营造良好氛围


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区进修校负责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推荐适宜的课外读物。联合区文旅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口前移,强化对课外读物的管控和监督,从源头上杜绝不良课外读物进校园。加强对学生的正面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阅读观,养成自觉抵制不良读物的良好习惯,从根本上避免不良读物影响学生心理健康,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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