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01X/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1-14 [ 发布日期 ] 2025-02-05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和重庆市政府《关于在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渝府发〔20191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促进其依法依规办学,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教育培训市场环境。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教委)和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区教委审批的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开展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主体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抽查对象与抽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巴南区范围内区教委审批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A3%B10%C20%D30%、未评级50%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抽查时间:20253月至6月。

四、抽查事项

区教委: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等行为的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五、检查人员

通过重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在区教委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人员库中各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1个检查组,由区教委人员担任组长。

六、检查流程

(一)实施检查前,由检查组组长联系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人员,协调具体检查时间、被检查对象、路线安排等具体事宜。执法检查人员应当查询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情况,在系统中打印实地核查记录表、检查通知书,准备好现场处置的相关文书。

(二)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向被检查对象出具检查通知书,检查通知书应由被检查对象签收;被检查对象失联或拒绝签收的,可邀请相关人员签字见证或由执法检查人员拍照留证。检查时应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记录检查情况。实地核查记录表可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或者培训机构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执法检查人员应注明原因,必要时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予以见证。

(三)实施核查后,由检查组组长将实地核查记录表记载内容,于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提交审核。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区教委和区市场监管局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规范执法。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开展检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不得徇私舞弊。

(三)强化结果运用。对问题严重的机构加大监管频次,实施联合惩戒,督促其整改到位。抽查结果,由区教委录入重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并归集到相应市场主体名下。

附件:2025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表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表

序号

计划名称

发起

部门

配合

部门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

时间

抽查比例

抽取对象数(户)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2025年巴南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联合抽查计

教委

市场监管局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检查

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等行为的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检查。

区教委审批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36

A3%

B10%

C20%

D30%

未评级50%

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