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164/2024-001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4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4 |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项目的通知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一批农业科技成果落地应用。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现将“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项目的通知”(见附件)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1.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4日起到2024年8月23日止。
2.联系方式: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王成、王清春;联系电话:023-66233021。
附件: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落地应用,强化科技对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支撑作用,结合我区乡村振兴产业振兴、特色产业发展、品牌建设和农技推广实际,特制定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项目申报指南,请各镇街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申报名额及补助标准
(1)申报名额: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个。
(2)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及使用范围:提升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能力建设资金不超过2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展示包括巴南区2024年农业主推技术中夏秋茶综合利用技术和针形名优绿茶连续化加工技术等技术应用,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和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引进和示范推广新品种,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以及购买优质种子种苗、生物农药、有机肥料等生产性投入,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2.申报条件:已经认定的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3.项目绩效目标任务:依托基地采取试验示范、示范推广、培训指导等方式,开展包括巴南区2024年农业主推技术中夏秋茶综合利用技术和针形名优绿茶连续化加工技术等3(场)次以上技术示范展示活动,组织科技示范主体和周边农户开展观摩培训每次培训人数不得少于20人,同时建立档案。组建区、镇街及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农业技术专家3人以上组成的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农业科技研发或成果转化工作,形成1项以上科技成果,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4.建设期限:2024年3月—12月。
5.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3)项目申报人及所在企业无失信记录证明资料。
(4)提供1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计划建设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的承诺书(见附件3)。
(5)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认定文件。
(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申报名额及补助标准
(1)申报名额:围绕乡村振兴、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3个长期稳定的区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其中粮油类1个,蔬菜类1个,其他类1个。
(2)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及使用范围:区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不超过15万元/个。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分类展示巴南区2024年农业主推技术,包括粮油、果树、蔬菜、茶叶、畜牧、水产6类任选1类;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和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选育和引进推广新品种,推广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以及购买优质种子种苗、生物农药、有机肥料等生产性投入,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2.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为巴南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2)产业发展符合国家政策,项目涉及用地应合法、环保达到相关要求;同一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未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土地租金按约定缴纳,社会秩序维护良好;征信无不良记录。
(3)基地应具有一定规模。其中种植业产业规模应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养殖业:①水产类,养殖水面面积应在100亩以上;②畜牧类,重点扶持年出栏商品生猪在2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
3.项目绩效目标任务:依托基地采取试验示范、示范推广、培训指导等方式,按粮油、果树、蔬菜、茶叶、畜牧、水产6类任选1类开展巴南区2024年农业主推技术中3项以上主推技术3(场)次以上技术示范展示活动,组织科技示范主体和周边农户开展观摩培训每次培训人数不得少于20人,同时建立档案。组建区、镇街及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农业技术专家3人以上组成的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农业科技研发或成果转化工作,形成1项以上科技成果,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4.建设期限:2024年3月—12月。
5.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3)项目申报人及所在企业无失信记录证明资料。
(4)土地租用面积和租金情况核实表(见附件2)。
(5)提供1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计划建设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的承诺书(见附件3)。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项目
1.申报名额及补助标准
(1)申报名额:培育16个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其中:粮油类2个,果树类3个,蔬菜类2个,茶叶类3个,畜牧类3个,水产类3个。
(2)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及使用范围:不超过1万元/个。项目补助资金用于按粮油、果树、蔬菜、茶叶、畜牧、水产6类任选1类展示巴南区2024年农业主推技术,可引进新品种,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以及购买优质种子种苗、生物农药、有机肥料等生产性投入,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2.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
(2)产业发展符合国家政策,项目涉及用地应合法、环保达到相关要求;同一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未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土地租金按约定缴纳,社会秩序维护良好;征信无不良记录。
(3)项目申报主体主要是遴选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切实发挥其对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辐射带动能力。同等条件下,重点向被区政府表彰或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项目申报主体倾斜。
3.项目绩效目标任务:采取试验示范、示范推广、培训指导等方式,示范展示1项以上巴南区2024年农业主推技术,组织周边农户开展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人数不得少于20人,同时建立档案。
4.建设期限:2024年3月—12月。
5.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3)项目申报人及所在企业无失信记录证明资料。
(4)土地租用面积和租金情况核实表(见附件2)。
(5)提供1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计划建设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的承诺书(见附件3)。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按“公开、公平、公示”的原则,由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填报《项目实施方案》(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经所在镇街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参加区级评审。
(二)申报受理时间。申报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止,逾期不受理。
(三)材料报送。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各项目申报主体或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纸质件1份报经产业所在镇街审核通过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科(区行政中心1号楼8楼828室);同时申报全套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1099312134@qq.com邮箱。
(四)其他要求。项目申报原则上不得以单纯购买种苗、机具、物资为主,需展示推广巴南区农业主推技术(详见《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巴南区农业主推技术的通知》)。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项目申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建设内容。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样式)
2.土地租用面积和租金情况核实表(样式)
3.承诺书(样式)
4.《关于发布2024年巴南区农业主推技术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66233021)
附件1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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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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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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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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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项目建设期 |
年 月 日至年月日 | ||||||||||
项目实施形式 |
自建( ) 承包 ( ) | ||||||||||
区财政 下达资 金计划 |
资金文号: | ||||||||||
总投资: 万元 | |||||||||||
其中: |
开户单位: | ||||||||||
1.财政补助:万元 |
开户银行: | ||||||||||
2.业主自筹: 万元 |
银行账号: | ||||||||||
项目 实施 规模 及主 要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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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绩效目标任务
二、项目资金计划建设任务
| ||||||||||
资金 支持 具体 环节 |
实 施 项 目 |
资金来源(万元) | |||||||||
小计 |
财政补助 |
业主自筹 |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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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 街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
经办科室:
年 月 日 |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土地租用面积和租金情况核实表
(申报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盖章):
土地租用地点及面积 |
村 |
社 |
面积(亩) |
合计 |
|||
所在村审核意见 |
租地面积属实且未拖欠土地租金。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所在镇(街)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单位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承诺书
区农业农村委:
我单位承诺申报2024年基层农技体系建设有关项目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若在申报材料中出现虚假、伪造及不真实等情况,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一切后果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年 月 日
附件4(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