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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164/2021-0038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巴南区农业农村委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严格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重庆市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工作办法(试行)》,狠抓干部学法,强化普法宣传,践行“三项制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全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政策理论学习

在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中心组学习会和委领导班子会上,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了深入贯彻学习。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宣传贯彻。对《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领导班子的法治观念思维得以强化,法治观念逐步增强。

(二)强化法治专题培训

全委2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七五”普法学习培训考试并全部合格。年初,38名执法证件即将到期和新到执法岗位的职工参加了执法证件换领培训考试,全部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3名委领导参加了全市领导干部网络庭审旁听,向区司法局提交了心得体会。委分管领导、法规科科长和执法支队负责人等8人次参加了市农业农村委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测试。2020927日,委聘法律顾问为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多渠道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了全委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法律法规宣传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农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在全区范围开展广泛普法。组织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农安中心、区种子站、区农经站、区农技站和区农机站等相关事业单位,结合农资打假、科技赶场、科技下乡、精准扶贫、定点帮扶等活动送法进村入户。结合农事、农节、农情,面向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宣誓,进企业、进农村开展宣讲活动,群众知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四)积极参加行政应诉

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涉农领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区农业农村委没有被复议行政行为。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分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专题研究应诉案件,积极参加张理勇诉区农业农村委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和张宗绪诉区农业农村委其他行政权力案的行政应诉。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重庆格林威律师事务所为区农业农村委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认真履职,依法审核审查合同、协议和规范性文件近100件。参加案件证据收集和出庭行政应诉活动,积极参与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活动、相关农业项目审查和涉农大案要案集体讨论,为政务活动当好参谋。

(六)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每件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到处罚意见提出和处罚决定形成,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审批,特别是对处罚额度较大、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必须经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充分考虑案件的社会危害性、违法相对人的可承受力、案件社会影响力,力求违法事实清楚、违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恰当、自由裁量合理。在具体办案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确保案件办理公开透明。处罚决定书下达7天内,在互联网+监管、信用巴南和政务公开平台上予以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七)依法开展行政审批

对照2020年市、区公布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全面梳理,实行申报承诺制,减少办理时间,减少申报材料,减少办理环节,逐步实现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全年,办理运输车辆绿色通行证、植物检疫证明和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近2000件,没有接到群众不满意、基本满意的投诉评价。

(八)完成执法队伍改革

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在今年顺利完成。成立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正科级事业单位升格为副处级单位,内设7个正科级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5名,设副处级支队长1名、政委1名,设正科级副支队长3名,设正科级实职7个、副科级实职4个。7月初,支队长和政委均已经到位。

(九)严格农业行政执法

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开展执法监督检查800余家次,检查完成143个“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立案32起,结案30起,收缴罚款35.3万元,生态补偿71.55万元,接受举报投诉106起。

一是狠抓长江十年禁捕退捕。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制定禁渔管理制度,强化宣传引导,加强部门协作。全年开展陆路、水路沿江巡查检查或联合执法检查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巡江巡河累计里程1600余公里,检查涉渔餐饮场所43家次,检查渔具店等经营主体10家次,清江收缴无主网具、禁用渔具300余张(具),劝离游钓人员1000余人次,查获收缴渔获物近200公斤。办结非法捕捞行政案件8件,处理涉案人员11人,罚款2.9万元,敦促违法行为人实施渔业资源生态补偿7件,补偿放苗价值1.55万元,销毁涉渔“三无”船舶24艘。协助公安机关各警种办理涉渔案件渔具认定71件,配合公安机关各警种打击涉渔涉案人员115人、办理链条式非法捕捞大要案2件。

二是扎实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根据全市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和“春雷”行动安排,抓好农资打假工作,维护农民利益。检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农机销售(维修)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34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25人次,立案查处农药案2起,结案2件。抽检农业投入品11个,农药3个、肥料2个、饲料及饲料添加剂4个、兽药2个,暂未收到不合格报告。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和农资打假识假辨假宣传3次。

三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农产品监管对象“双随机”检查,检查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单位14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94人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种植业农产品32个、畜禽产品12个、水产品8个,暂未收到不合格报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检查种植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投入品和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68家次,其中飞行检查10家次,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四是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执法。处理镇街上报宅基地违法建设案件13起,镇街先行整改7起,支队调查处理2起,移交相关部门4起。调查处理个人举报投诉违法建筑案件9起,其中7起经调查核实后已经回复当事人,另2起正在调查处理中。调查处理两违办移交违法建设案件7起,立案3起,整改3起,核实1起。调查处理规资局移交违法建设案件1起。

五是扎实开展农业环保执法。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强化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和执法检查,处理病死畜禽共479.13头。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巡查场镇170余个次,发现秸秆焚烧污染源2个,口头责令整改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理举报投诉1次。

六是严格农机安全执法。组建新的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加大对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力度,每月开展2-4次联合执法检查,严查假牌假证、无证驾驶、超期未年检等违法行为,促成变型拖拉机所有人自行上缴牌证28台,变型拖拉机累计存量从年初的136台降到了75台。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执法检查全覆盖,现有30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部购买了保险,参保率100%。对6个较大规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了春耕、秋收期间专项监督检查,检查68台次,未发生农机安全事故。

七是开展智能+执法工作。作为全市首批试点区县,率先推广应用农业执法终端软件“慧执法”开展执法检查,全程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如实记录执法过程,持续减少使用其他照(录)相设备以及各类手填式纸质表格和文书,进一步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使用“慧执法”软件检查执法对象117个,涵盖了种子销售、畜禽屠宰、渔业捕捞、渔业资源管理、农药生产等22个检查场景,抽查产品263个。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坚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继续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1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开展学习培训。继续利用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中心组、委领导班子会和机关学习会等机会,坚持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贯彻学习,深入学习全国、全市、全区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工作。

二是持续抓好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普法责任落实贯穿到农业生产和农村管理的全过程。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有计划开展进农村、进企业、进农户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好“12.4”宪法宣传日活动。

三是持续抓好长江流域禁渔退捕工作。强化宣传,继续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舆论氛围。租赁高清智能摄像监控执法系统,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部门间、区县间联动执法打击机制和镇街巡护网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劝导市民文明垂钓。进一步推进“三无”(自有)船舶的清理整治。

四是坚持抓好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抽样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坚决打击违规添加、使用各类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五是狠抓农机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摸排建档,强化巡查监管,力争在年底实现变型拖拉机销号清零。

六是加强农村宅基地建设行为监管。掌握宅基地查处法规和规程,及时查处宅基地违法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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