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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164/2022-000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01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巴南区农业农村委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狠抓干部学法,严格执法,践行“三项制度”,强化普法宣传,依法行政,为全区农业农村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并提出2022年工作计划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委领导带头学习。利用党工委会议、委领导班子会、主题党日活动和全委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广泛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精神,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专题学习,并结合区农业农村工作进行贯彻落实安排。二是干部职工利用网络媒体广泛学。全委在职干部职工借助重庆市干部网络学院、巴南普法APP等媒体,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是多渠道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委及区司法局举办的执法资格证培训考试、农业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专题讲座, 区农业农村委聘法律顾问为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执法办案具体规范,不断提升全委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认识,担好法治责任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涉农领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区农业农村委没有被复议行政行为。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分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专题研究应诉案件,积极参加张理勇、谢祖超诉区农业农村委行政诉讼案件。区农业农村委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至今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没有被市农业农村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书面通报批评或被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批示批评的法治事项,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代区委、区政府拟定和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出现实质性不当情形。

(三)强长江执法监管,狠抓禁捕退捕。一是开展常态化禁渔巡查巡护。组织日常巡查251车船次(其中执法车170车次,船艇81艘次),出动执法人员557人次,巡查巡护里程8609公里,检查水生生物保护区47个次,劝离并宣传教育初次违规垂钓人员775人次,收缴钓具819根,放生渔获物1358尾。二是加强资源监测管理对西南大学、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在木洞镇开展的水生生物监测活动进行了全过程监管。三是规范垂钓管理,消除生产性垂钓风险在全区禁捕水域设立宣传公告牌355块,明确禁钓时间、禁钓区域,规范市民休闲垂钓行为。是严厉查处涉渔违法行为行政案件。办理涉渔行政案件22起,已办结22起,处理涉案人员34人,罚款6.96万元,出具认定意见书28份。四是常态化开展“零点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1”、“四清四无”、“清风行动”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开展零点行动42次,清查违规渔网具165张。五是开展商船携带网具渔具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区农业农村、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次,在木洞废弃商船上查处违规垂钓案件1起,收缴违规钓具8根。六是通过招聘非编人员方式,组建16人的渔政协助巡护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30人的渔政专职巡护队伍。是加强禁捕政策宣传。今年印发宣传资料18万余份,制作安装宣传牌、标语355幅,拍摄制作禁渔宣传专题片1个,向特定区域手机用户推送禁渔短信130万条,利用执法船(车)开展流动宣传210余次。是加强禁捕成效宣传。通过看巴南”客户端宣传报道禁渔工作成效、“零点行动”2次,渝钓通宣传2次,上游新闻腾讯新闻禁捕宣传2次,报送典型案例3个,重庆市禁捕执法工作动态刊发区县动态2次,市执法总队工作网站刊发工作成效7次

(四)履好职,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强化领导。委领导班子充分认识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强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高度统一思想,研究制定《重庆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规范化建设。定期召开办公会、推进会对全区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总结研讨;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对标对表,持续推进。二是积极创建。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农法发〔2019〕6号)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委认真对照《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条件》,积极申报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不断开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新局面。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农法发〔2021〕7号)精神,2021年5月31日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获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五)守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一是聘请坐班职业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全面梳理区农业农村委涉农法律法规,以法定职责设岗定责,明确办理时限,提高依法治区水平。目前,共审查涉农合同、协议、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材料80件(次)确保合同履行无争议行政处罚得当。二是坚持清理规范性文件。按区司法局布置,开展5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年以来,共清理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印发文件9个,拟废止1个,拟保留8个;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印发文件5个,拟保留5个。

(六)推改革,夯实执法力量。一是区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于2010年4月组建成立,当时有编制10名。2012年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过2016年11月和2019年6月两次职能重组和机构重建综合改革,已全面完成农业综合执法改革阶段性任务,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目前,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编制已扩充到45名,执法办案设施设备不断更新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力量得到加强。二是加强长江禁渔退捕执法协助巡护力量,充分整合区编办核定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渔政巡护非在编人员15名、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组建的25人以上渔政巡护队伍力量,确保长江禁渔退捕工作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

(七)办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四措”并举简化农业行政审批流程。减环节,将目前仍在用的49个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减少为接件、审查和办证3个环节;减时间,在用的49个行政许可事项多数在1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减材料,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材料,实行容缺承诺制(过后补齐),整个材料压减70%以上;减跑动,事前电话咨询相关单位,主要是在材料准备方面,全面实现只跑一次。二是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取消部分审批,明确办理相关证件的条件、规模和范围,对种植、养殖规模较小的经营者,一律取消办理相关证件;改审批为备案,对执业兽医师登记、养蜂证办理等事项,全部由审批改为备案,无需提交相关材料,只需按程序登记即可;实行告知承诺,对动物诊疗、兽药经营许可证(非生物制品)和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由企业作出承诺,减少企业麻烦。

(八)严执法,维护法治环境。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恰当、程序合法、裁量适当。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时在农业部、市、区政府相关网站上公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信息;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全面推行使用“慧执法”移动终端执法检查系统,实现了照单检查不漏项,执法行为回溯可查;在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等全过程通过文字、照相、录音录像等形式实行了全程记录;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各环节把关,由委法规科实行法制审核,有效降低执法风险。目前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立案36,已办结34件;共抽取双随机检查对象136个,已完成检查,“双随机”检查结果进行了公开。二是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大农业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由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书记、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左鹏同志任主任,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张开华同志任副主任,委领导班子成员任委员,法规科科长、执法支队队长为成员。案审委按照有关规定和案审标准,对案情复杂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并作出审理决定。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法制审核小组组长由法规科科长担任,成员由法规科(2人)、法律顾问(1人)组成。其职责:讨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等重大执法决定事项。

三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规范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新进执法人员严格按要求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执法;每年组织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市、区两级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纪律、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四是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由委法规科牵头每年以《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17年版)》等为评判依据,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以案卷评查促进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提升;制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了各类行政执法文书的装订、归档、保管、查(借)阅全过程的管理。五是健全普法宣传机制。制定年度普法实施方案,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做到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取得成效。充分利用行政执法向相对人开展普法,把普法融入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的全过程。六是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场监管、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形成合力,常态化进行联合执法、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先后与公安部门签定了《关于共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犯罪活动的合作协议》,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联合签定了《关于加强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违法案件查处的战略合作协议》,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准确、及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九)抓普法,增强守法意识。一是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涉农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开展“3·15”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农资打假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过程、日常监管过程和技术服务业务工作全过程,农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明显,全区农业服务管理对象知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十)强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一是开展“每月学法”活动,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采取请专家、律师授课、支队集体学习、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 每月开展一次以法律释义、以案说法、执法程序、文书制作、办案技巧等内容的学习、讨论活动,增加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全面开展行政对象的法制培训工作。为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增强农业从业人员敬法、畏法、守法意识,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委今年4月分6期对全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含畜产品和水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养殖)场业主、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等5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主要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清单不够完善。建议进一步完善重庆“互联网+监管”事项管理系统中的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实施清单模板供区县参考,或对区县管理员开展该项工作的业务培训,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构建良好的平台。

二是自由裁量权需尽快调整。建议市农业农村委结合涉农法律法规的增加和修订,尽快出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证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正确行使裁量权。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全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持续提升全委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继续巴南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对标对表中央、市、区相关会议精神的安排部署,发挥好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扎实抓好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二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尊重和维护农民主体地位,依法指导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坐班制开展法律服务,全面梳理涉农法律法规,明确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四是继续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拓展案源依法依规办理涉农违法案件。坚持开展合同、协议等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规范委属各单位的法治行为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制发数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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