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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164/2023-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21 [ 发布日期 ] 2023-02-21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巴南区农业农村委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重庆市〈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狠抓干部学法,严格执法,践行“三项制度”,强化普法宣传,依法行政,为全区农业农村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并提出2023年工作计划。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深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委领导带头学习。利用党工委会议、委领导班子会、主题党日活动和全委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广泛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并结合区农业农村工作进行贯彻落实安排。二是干部职工利用网络媒体广泛学。全委在职干部职工借助重庆市干部网络学院、巴南普法APP等媒体,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是多渠道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委及区司法局举办的执法资格证培训考试、农业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专题讲座,区农业农村委聘请法律顾问为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执法办案具体规范,不断提升全委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认识,担好法治责任。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涉农领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区农业农村委没有被复议行政行为。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分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专题研究应诉案件,积极参加张理勇、谢祖超诉区农业农村委行政诉讼案件。区农业农村委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至今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没有被市农业农村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书面通报批评或被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批示批评的法治事项,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代区委、区政府拟定和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出现实质性不当情形。

(三)强监管,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一是压实属事属地责任。定期召开“十年禁渔”工作调度会,分析研判禁捕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并印发《2022年巴南区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要点》等通知,进一步夯实镇街属地责任、部门属事责任;完善镇街每月工作调度制度细节,及时掌握全区禁捕工作动态。二是保持禁渔高压态势。与交通、市场、公安、海事等部门及镇街开展联合执法28次,印发《巴南区深入实施长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亮剑”、“打击非法捕捞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并常态化开展“零点行动”,今年已累计开展30次。三是加强禁渔巡查巡护。严格落实渔政执法巡查、镇街日常巡查、网格员属地巡查、渔政巡护队协助巡查和区禁捕办月督查的“四巡查一督查”巡查监管工作机制,并依托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日常监管;对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在我区开展长江上游重庆段鱼类资源监测专项(特许)捕捞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管,全年共计开展执法监管65天次,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起,生态补偿金额共计0.702万元。四是营造禁渔良好氛围。利用媒体、市总队网站等途径宣传禁渔成果22次,其中市级以上媒体宣传15次;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3家运营商合作,向特定区域手机用户共计推送禁渔宣传短信147万条,持续营造全民禁渔的良好氛围。20223巴南区在2021年全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考核中荣获“好”等次,并在10月份,作为重庆市区县代表接受国家“十年禁渔”工作专班对重庆市2021年度长江禁渔工作的实地核验,获评2021年度全国长江禁捕执法监管先进集体。

(四)履好职,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强化领导。委领导班子充分认识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强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高度统一思想,研究制定《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规范化建设。定期召开办公会、推进会对全区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总结研讨。二是压实责任。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科(站)负责人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了区委农业农村工委统筹揽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业务科(站)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五)守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一是聘请坐班职业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全面梳理区农业农村委涉农法律法规,以法定职责设岗定责,明确办理时限,提高依法治区水平。目前,共审查涉农合同、协议、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材料80件(次),确保合同履行无争议、行政处罚得当。二是坚持清理规范性文件。按区司法局布置,开展5次规范性文件清理。今年以来,共清理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印发文件9个,拟废止1个,拟保留8个;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印发文件5个,拟保留5个。

(六)推改革,夯实执法力量。一是区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于20104月组建成立,当时有编制10名。2012年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过201611月和20196月两次职能重组和机构重建综合改革,已全面完成农业综合执法改革阶段性任务,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目前,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编制已扩充到45名,执法办案设施设备不断更新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力量得到加强。二是全面启用慧执法系统。全年使用“慧执法”现场检查系统开展各类现场执法检查1400次,检查1150户,发现有45户商家存在88个问题,抽查产品1080个;立案查处76起,涉及长江禁渔、耕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多个重点领域,已办结案件63件;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214家;受理来人、来电投诉举报等共125件。三是序时推进执法装备建设项目。配齐配强项目组成员,确保项目建设推进有力,目前,已有2艘执法快艇12月初经过验收,140米趸船,1艘执法快艇正在建设中,预计2023年上半年交付使用,1架无人机、10个监控摄像、1套雷达监控将在12月底建设完毕,“技防”水平进一步提高。

(七)办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四措”并举简化农业行政审批流程。减环节,将目前仍在用的49个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减少为接件、审查和办证3个环节;减时间,在用的49个行政许可事项多数在1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减材料,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材料,实行容缺承诺制(过后补齐),整个材料压减70%以上;减跑动,事前电话咨询相关单位,主要是在材料准备方面,全面实现只跑一次。二是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取消部分审批,明确办理相关证件的条件、规模和范围,对种植、养殖规模较小的经营者,一律取消办理相关证件;改审批为备案,对执业兽医师登记、养蜂证办理等事项,全部由审批改为备案,无需提交相关材料,只需按程序登记即可;实行告知承诺,对动物诊疗、兽药经营许可证(非生物制品)和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由企业作出承诺,减少企业麻烦。

(八)严执法,维护法治环境。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恰当、程序合法、裁量适当。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时在农业部、市、区政府相关网站上公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信息;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全面推行使用“慧执法”移动终端执法检查系统,实现了照单检查不漏项,执法行为回溯可查;在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等全过程通过文字、照相、录音录像等形式实行了全程记录;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各环节把关,由委法规科实行法制审核,有效降低执法风险。二是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大农业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由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书记、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左川同志任主任,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张颖同志任副主任,委领导班子成员任委员,法规科科长、执法支队队长为成员。案审委按照有关规定和案审标准,对案情复杂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并作出审理决定。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法制审核小组组长由法规科科长担任,成员由法规科(2人)、法律顾问(1人)组成。其职责:讨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案件情况疑难复杂及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等重大执法决定事项。三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规范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新进执法人员严格按要求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执法;每年组织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市、区两级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纪律、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四是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由委法规科牵头每年以《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17年版)》等为评判依据,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以案卷评查促进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提升;制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了各类行政执法文书的装订、归档、保管、查(借)阅全过程的管理。五是健全普法宣传机制。制定年度普法实施方案,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做到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取得成效。充分利用行政执法向相对人开展普法,把普法融入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的全过程。六是完善协调配合机制。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形成合力,常态化进行联合执法、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先后与公安部门签订了《关于共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犯罪活动的合作协议》,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联合签订了《关于加强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违法案件查处的战略合作协议》,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准确、及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九)抓普法,增强守法意识。一是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涉农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开展3·15

(十)强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一是开展“每月学法”活动,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采取请专家、律师授课、支队集体学习、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每月开展一次以法律释义、以案说法、执法程序、文书制作、办案技巧等内容的学习、讨论活动,增加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全面开展行政对象的法制培训工作。为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增强农业从业人员敬法、畏法、守法意识,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委今年4月分6期对全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含畜产品和水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养殖)场业主、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等5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主要问题

一是长江禁渔监管还存在垂钓查处困难。一是垂钓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禁用渔具目录等制度规范还在研究制订中,对在禁钓期或禁渔区内的初次违规垂钓人员,执法人员只能采取责令停止,劝离的方式阻止其违规行为。二是违规垂钓人员流动性大,立案查处困难。当前,部分垂钓人员选择在各区县水域流动垂钓,逃避监管,目前尚未有统一的监管平台,对全市垂钓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对多次违规垂钓人员缺乏快速有效的手段进行筛选和甄别,违规垂钓立案查处难度大。三是针对违规垂钓的处罚较轻,无法暂扣、没收垂钓工具,不能形成有效震慑。

二是宅基地违法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看得到的没有执法权,有执法权的看不到。存在有部分镇街的干部对乱占耕地建房的思想认识不到位,镇、村、社干部巡查工作不到位,报告不及时,镇村制止不及时,过分依靠农业执法通过司法强拆,下一步将宅基地执法权下放到镇街,解决理顺执法体制机制的问题。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全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持续提升全委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继续为巴南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对标对表中央、市、区相关会议精神的安排部署,发挥好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扎实抓好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二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尊重和维护农民主体地位,依法指导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三是继续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拓展案源,依法依规办理涉农违法案件。四是坚持开展合同、协议等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规范委属各单位的法治行为。五是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制发数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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